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的通知
粤府〔2008〕7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08〕5号)精神,着力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行动准则和发展目标
建设创新型广东,就是把自主创新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核心,将广东建设成为创新环境优越、创新体系完善、创新机制健全、创新人才集聚、创新成果众多、创新效益显著、自主创新支撑引领能力强大的创新型省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综合竞争力为主线,以世界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为标杆,把自主创新作为全省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与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中心环节,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争当全国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排头兵,为把广东省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提供科技支撑。
(二)行动准则。
坚持创新先行。培育创新精神,强化创新意识,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广东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积极探索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坚持系统推进。加强统筹规划,注重整体设计,实行分类指导,强化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推动全省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形成合力,系统有序地实施各项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创新型广东的建设。
坚持重点突破。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在具有相对优势的关键领域争取重大突破,在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开放整合。树立世界眼光,建立开放型的自主创新模式,完善对外科技合作、省部联合会商、产学研合作和“招科引智”等机制,提升全省跨区域、跨国界配置整合创新资源的能力。
坚持支撑引领。牢固树立科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依靠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解决重大民生科技问题,充分发挥自主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发展目标。
今后5-10年,要按照“一个先行”、“两个突破”、“三个提升”、“四个大幅增长”的发展目标,加快创新型广东建设步伐,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省主要创新指标接近或基本达到世界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使广东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创新中心。
“一个先行”,就是要按照广东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要求,先行开展自主创新综合试验,探索自主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率先把广东建成创新型省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益经验。
“两个突破”,就是要在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上实现新突破,为建设创新型广东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实保障。
“三个提升”,就是要广泛聚集国内外的创新资源,有效提升全省创新资源的总量和质量;要重点攻克一批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有效提升全省技术自给率;要加快形成创新驱动型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有效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四个大幅增长”:
一是科技投入大幅度增长。到2012年,财政科技投入显著增加,全省科技活动经费比2007年增长一倍左右;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技术创新,使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R&D/GDP)达到2.0%左右。
二是创新人才大幅度增长。到2012年,全省研发(R&D)人员总量达到30万人左右,总体规模居全国前列,人才素质显著提高,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物。
三是发明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长。到2012年,全省发明专利年申请量达到3万件以上,专利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国(境)外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全国第一。
四是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大幅度增长。到2012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3.8万亿元左右,力争比2007年增长一倍,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保持全国第一;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大幅度增长,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行动计划
(一)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重点突破行动计划。
1.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占领产业竞争的技术制高点,大幅度提高我省高新技术产品附加值。紧跟世界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前沿,重点发展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海洋等新兴产业,培育广东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
2.攻克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制订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依托产学研战略联盟,实施“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共性技术”、“创新药物的筛选与评价”等重大科技专项,获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提升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
3.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大力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制造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引导制造业企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资源节约型技术和产品。
4.建立服务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现代服务业创新平台环境和条件建设,建立公共技术支撑体系,开展现代服务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建设现代服务业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发展工业设计、软件、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大力发展技术评估、科技信息咨询、创业投资等现代科技服务业,建立和完善华南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开展规范的科技型企业股权转让试点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开发应用智能交通、远程教育、数字社区、便民服务等信息系统。
(二)实施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行动计划。
5.培育科技型企业梯队。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扶持计划,选择一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特点,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加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工作,积极推进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扶持一批科技型企业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6.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带动人才集聚和创新投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的扶持力度,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研究院,探索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新模式。
7.完善企业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投入、创新成效等纳入业绩考核范围。以技术创新和品牌塑造为重点,引导加工贸易型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着力点,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强合作,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开放式的创新网络和创新模式。
(三)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
8.建立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选择若干行业与全国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围绕产业链、技术链中的重要节点,组织联合攻关,突破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到2012年,重点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节能与新能源、生物医药、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组建100个左右的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
9.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从2008年起,每年从省内外高校和国家级科研机构选派一批科技骨干作为企业科技特派员,进驻广东科技型企业,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研发和生产中的问题,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设立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择优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
10.加快省部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全国重点建设大学、国家级科研院所在广东设立大型研究机构,建立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分支机构。鼓励广东企业到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联合研发基地。加快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基地内的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
(四)实施创新资源集聚行动计划。
11.完善集聚创新资源的机制。建立和完善广东省、教育部和科技部的自主创新会商制度,争取更多地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吸引全国优秀科学家参与广东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引导全国著名高校与广东产业界合作开展自主创新。全面加强广东与中国科学院的战略合作。
12.推动粤港澳联合创新。扩大粤港澳科技合作的规模和范围,实施粤港澳联合资助科技创新计划。建设“粤港澳联合创新区”、深港创新圈和粤港澳科技产业园,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创新中心等,促进粤港澳三地创新资源的共享。
13.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拓宽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科技合作的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和水平。鼓励跨国公司在粤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探索国际合作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新模式。鼓励广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或企业开展多形式的创新合作。
14.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编制广东技术引进指南,建立技术引进分类目录管理制度,支持企业加大二次开发投入,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建立重大装备和重大工程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实施一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重大项目,切实提高广东省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五)实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行动计划。
15.进一步深化省属科研机构改革。按照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对现有科研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分类实施改革。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在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组建三大创新板块,为经济发展、行业技术进步提供强大支撑。推动公益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推动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6.推动高校科研体制改革。以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创新团队为载体,重点推进高校科技创新、重点学科、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加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建立以获取知识产权为重要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
17.大力发展民办科研机构。鼓励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科研机构,引导民办科研机构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集团等进行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
18.推进科技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简化科技计划项目审批程序,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高效运作的科技管理模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公开招标制度、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制度和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制度。
(六)实施创新载体建设行动计划。
19.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设特色鲜明、机制灵活、开放共享、创新高效的各类创新载体。加强重点实验室、公共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建设。建设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完善计量基准标准共享服务平台。
20.建设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点建设,鼓励和支持专业镇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技术创新平台,为产业集群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平台发展机制体制,提高平台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21.加强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推动高新区、民营科技园、大学科技园和农业科技园实施“二次创业”,提高科技园区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的能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立产业转移园区技术服务体系,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建设一批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
(七)实施民生科技行动计划。
22.实施健康科技工程。针对恶性肿瘤、心血管等重大疾病和重大传染疾病,开展发病机理、风险预测、早期诊断及治疗药物等研究。针对社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开展远程医疗、低成本医疗等技术服务。
23.实施食品安全科技工程。加强食品安全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食品原料安全生产技术,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加工和检测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建立健全从种养到消费的食品安全溯源保障体系以及食品安全标准与评估体系。
24.实施新农村建设与现代农业科技工程。重点推进“广东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广东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建设,加强新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优势与特色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强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确保农业生态安全;推进农业生产良种化、标准化、机械化和集约化。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合作,推进农业科技平台与星火技术产业带建设。
25.实施绿色生态科技工程。开展社区资源综合利用,解决居住区生活污水、废水外排的二次污染,开展绿色建筑、居住区微气候调节等研究和应用。加强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集成与推广应用,提高产业污染综合预防治理水平,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26.实施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科技工程。围绕信息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防灾减灾等公共安全领域的重大需求,规划建设一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构建和完善广东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体系,开发和储备一批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关键共性技术、前瞻性技术及产品,提高广东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应急能力。实施科技强警计划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
(八)实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27.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把握不同领域创新型人才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改革和完善人才评价方法,探索人才资本产权激励办法,鼓励创新型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等要素投资入股并参与分配,完善重实绩、重贡献的薪酬激励机制。制订职务成果转让实施细则,建立促进职务成果转化和有偿转移的新机制。继续加大各类政府项目对创新人才的扶持力度,为创新人才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28.加强引才引智工作。实施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引进专项计划,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担任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的首席专家。吸引全国高校博士进驻广东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鼓励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在广东省工作。进一步办好中国广州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交易会和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以及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完善外来人才“居住证制度”,实施引导海外人才为粤服务计划,建立稳定的海外人才引进渠道和工作机制。
29.大力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实施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一批年轻科技帅才。继续发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作用,加强研究团队和优势学科高级科技人才的培养。打造“珠江学者”品牌工程,把“珠江学者”的培养对象延伸到科技等领域。实施著名企业家培育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对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培养一大批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家。
30.加快培训高技能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主阵地作用。推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发挥企业培训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力争到2012年底,全省培养250万名左右的高技能人才250万人左右。
(九)实施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战略行动计划。
3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与管理制度,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联合体。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建立省部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机制。到2012年,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450家左右,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全省知识产权示范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达到20家左右。
32.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深入实施《广东省技术标准战略“十一五”规划》,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提高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技术标准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的融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鼓励企业和行业组织建立国际标准跟踪机制,力争落户广东的国家或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超过150个。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产业标准体系。
33.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按照“培育、做大、拓宽”的思路,制定名牌产品培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大力培育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的名牌产品,发挥名牌带动作用,推动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继续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自主品牌创建工作,培育扶持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名称冠省名或免冠行政区划名称,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依托专业镇和产业集群,开展创建区域国际品牌的试点工作,培育知名集体商标和区域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和激励。
34.完善自主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加快自主创新立法,推动制定《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条例》;研究制订具有广东特色的自主创新政策,重点出台深化科研机构改革、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促进科技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结合、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等政策措施。
35.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有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在政府科技投入、税收优惠和抵扣、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加快执行落实。
(二)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力度。
36.稳步增加财政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强化各级政府对自主创新的投入责任,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并明显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调整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建立完善提高创新资金集成度的机制。建立适应自主创新要求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
37.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自主创新。整合财政科技资金,设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金和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争取更多国家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广东省。促进社会资金和境外资金进入创业投资业,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自主创新种子期项目、初创期企业的投资。引导社会资金设立总额20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筹集使用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
38.推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落实广东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的科技贷款合作协议。探索提供适应科技创新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建立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新模式,鼓励科研单位与商业银行开展买方信贷、金融租赁等新的合作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争取建立专业化的科技银行,为科技创新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科技保险,吸引保险金投向高新技术企业。
(三)加强创新文化建设。
39.营造创新文化环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岭南特色文化,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创新文化理念,增强社会公众创新创业意识,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激励探索、包容个性、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氛围,丰富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广东文化精神内涵。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社区建设,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激发全社会创新潜力。
40.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坚持举办“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强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广东科学中心的科普教育功能。加强科普立法,推动制定《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规定》,促进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大力宣传广东省自主创新的典型地区、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41.建立实施本行动纲要的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自主创新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决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功能,确保各项行动任务得到认真落实。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上下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参照本行动纲要,制订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形成建设创新型广东的合力。各地要把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科技投入,强化政策保障。根据广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的有关要求,加强市、县级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
42.建立促进自主创新的决策咨询机制。完善省政府科学技术咨询机制,建立新型的自主创新咨询机构。充分整合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资源,依托现有科研机构组建广东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机构,跟踪研究国内外自主创新战略及相关政策,为政府重大决策和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43.建立创新型广东评价考核机制。构建创新型广东评价指标体系,系统评价监测广东省自主创新水平。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科技园区建立相应的自主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全省各地区创新指数定期公布制度。制订创建省级创新型城市的认定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