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文〔2008〕37号
【发布日期】 2008-10-16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穗文〔2008〕37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方旋(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邬毅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许瑞生(副市长)
      陈国(副市长)
  成 员:黄洁峰(市委副秘书长)
      余耀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崔颂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明德(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刘棕会(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杜和平(市编办副主任)
      庞庆宁(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
      韩建康(市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王小强(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何靖(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治臻(市民政局局长)
      凌妙英(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春安(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段彩英(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上国(市人事局副局长)
      钟丽英(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宛子(市文化局党委副书记)
      熊远大(市卫生局副局长)
      谢宏新(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丁连军(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福春(市外办副主任)
      林进炎(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钟诚(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焕清(团市委书记)
      凌静敏(市妇联副主席)
      宋碧文(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瑜(越秀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伍第政(海珠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叶锦祥(荔湾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潘文捷(天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叶志良(白云区副区长)
      黄建勋(黄埔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戴新爵(花都区副区长)
      龚红(番禺区副区长)
      毕婉玲(南沙区副区长)
      刘晓光(萝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何镜清(从化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冼银崧(增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李治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耀胜、徐上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