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关于推进探矿权市场化配置和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08〕33号)、《陕西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陕国土资发〔2008〕70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一批探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地 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二、出让的探矿权标的见下表,出让期限为3年。
具体坐标及地质情况简介见相关资料。 三、公告、咨询、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08年10月20日—2008年11月9日。公告期间可咨询有关情况。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11月14日。 报名人资格审查及通知具备竞价资格人时间为11月17—11月18日。 座谈会时间:11月19日15时,在厅三楼会议室召开挂牌座谈会,请竞买法人、新闻媒体到会,了解、报导挂牌情况。 挂牌时间:2008年11月20日9时-11月29日15时(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西安市劳动南路64号美华金都酒店416房间 挂牌地点:西安市劳动南路64号美华金都酒店4楼会议室 四、矿区现场察看时间 竞买意向人需要到实地考察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1月10日自行前往实地考察,费用自理。 五、竞买对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具有完成相应勘查工作的资金实力,均可参加竞买。 六、竞买申请与登记 1、竞买申请人资格须经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确认后有效。本次挂牌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得者,在办理勘查登记手续时,需要书面约定申请人。 2、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竞价的,应当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买资格。 3、符合资格的竞买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项目(如以转账方式支付竞买保证金,须在资格审查之前的前一天到帐)。 收款单位: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开户 行:工行西安劳动南路支行 账 号:3700022519200033090 七、其他事项 1、地质勘查投资是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政策法规变化及产业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竞买人须慎重决策后参加竞买。 2、符合条件的每个竞买者,本次竞买标的不得超过两个。 3、有意参与竞买者,请到挂牌地点购买挂牌文件和相关资料(联系人:朱女士,电话:029-84066257)。 4、挂牌截至前30分钟内仍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对同一标的报价的,该标的转入现场公开竞价。 联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9-84333092 监督电话:029-84333054 查询网址:http://gtzyt.shaanxi.gov.cn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