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告 2008年第3号
经国务院同意,新组建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