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琼府〔2008〕8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生态省目标,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原则。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和调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相结合,实施严格的资源环境政策,努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经济效益型产业。坚持自主创新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坚持产业合理布局与产业协调发展相结合,促进产业集聚,实现产业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丰富和提升“一省两地”产业发展战略,用科技创新带动传统产业升级和产品创新,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开放力度,把我省的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逐步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区域布局合理、陆海并举、城乡一体的经济结构。
二、促进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一)以建设全国优质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为核心,发展壮大热带特色的现代农业。 按照农产品出岛出口、进超市进宾馆的市场定位,坚持走特色、精品之路,加快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提高农业集约化、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水平,把海南建设成为全国优质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强优势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基地建设,提高优质高效农产品出口出岛比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运销,扩大农产品加工规模,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完善壮大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功能和规模,规划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区。
(二)以重点港口工业园区为载体,集约发展新型工业。 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原则,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发展战略,集中布局、集约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依托港口、环岛高速公路及铁路建设、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和完善儋州洋浦、海口、东方、昌江、澄迈老城等工业园区配套设施,以提高产业集中度为重点,推进产业链延伸,形成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工业支柱产业,做大做强油气化工、浆纸、汽车、医药、新能源、矿产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拉长产业链,提升产业竞争力。大力推动自主创新,争取在优势产业、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三)以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带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加大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力度,着力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名城、名湾、名区,把海南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热带海岛休闲度假胜地。以旅游业为龙头,提升房地产、运输、商饮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会展、体育、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大力推动自主创新,争取在优势产业、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产业。加快推进海南生态软件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软件外包、软件研发、IT人才培训和互联网媒体等软件产业;着力推进海口、三亚创意产业园建设,重点发展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产业等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以动漫游戏为主的创意产业。生物工程。提升南药、黎药等中药产业和保健品发展水平,创新发展海洋药物,加快发展现代化学制药,积极发展生物制药,逐步完善新药研发、安评中心、临床检验和医药生产等医药产业链。
(五)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加大海洋资源开发力度,优化海洋经济布局,完善海洋经济基础设施条件,形成有海南特色的海洋经济体系,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快构建特色海洋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海洋油气开采加工业、旅游业、海洋服务业和运输业,改造提升海盐化工等产业。调整捕捞作业结构,推进捕捞从近海向外海转移,发展壮大深水网箱养殖,推进水产养殖从内陆港湾向近海转移。大力培育海洋生物制药、海洋能源利用等新兴海洋产业。
(六)以建设绿色之岛为目的,推动资源节约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行资源节约,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鼓励节电、节水、节地和节材等产业发展。坚持清洁生产,实行严格的行业和排放标准以及生态环境补偿等政策措施,限制影响生态环境的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型、绿色环保型产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
(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交通、能源、通讯、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全岛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构建安全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构建调控有力的水利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八)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实行强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全省范围内严格限制发展小化工、小皮革、小印染等产业,坚决淘汰立窑水泥、小钢铁、实心粘土砖等落后生产能力。
三、促进区域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功能区的区域产业布局和分类功能区差别政策,优先保证重大项目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促进重大项目向专业集聚区集中,实现特色产业集群。按照“南北带动,两翼推进,发展周边,扶持中间”的区域经济发展思路,打造五大功能区。琼北综合经济区围绕建设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商业贸易中心、科教文化中心和进出岛交通枢纽的发展思路,重点鼓励发展汽车、制药、化纤纺织、饮料食品、农副产品深加工、软件服务等产业以及商业餐饮、文化教育、金融保险、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禁止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落后生产工艺、落后技术装备的工业。琼南旅游经济圈着重鼓励发展休闲、旅游、会议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高效农业、创意产业、电子信息、软件研发、商务培训,有选择的发展农产品和旅游工艺品加工,限制其他工业发展。东部沿海经济带侧重鼓励发展热带高效农业、海洋渔业、农产品加工业、旅游及会展、航空航天等产业,鼓励适度发展低污染的轻工、电子等产业,限制发展重工业。西部工业园区鼓励重点发展油气化工、纸浆和造纸、能源、矿产资源加工、循环经济等产业,鼓励发展现代农业,禁止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落后生产工艺、落后技术装备的工业。中部生态经济区在保护好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鼓励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禁止发展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产业,山区矿产等资源利用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科学规划、有序开发。
四、促进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引导。
市场准入政策。对鼓励类投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审核、质监、安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价格政策。建立与海南产业政策相配套的差别电价政策,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积极推进水价和环保收费改革,实施可再生能源优惠电价,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
财税政策。各项省级财政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技术、装备和产品项目,着重投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投融资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信贷原则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对限制类的项目不予信贷支持,对淘汰类项目停止信贷资金发放。支持鼓励类投资项目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和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
土地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按照土地规划和相关规定落实土地供应。对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不予提供建设用地。
环保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新上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环评手续。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已开工项目要限期治理,治理不合格的要坚决停产或关闭。
节能政策。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政策,加强节能监管。新上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节评手续。对未进行节能评估或者未能通过节能评估的已开工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对已投入生产、使用的上述项目,要限期改造,不能改造的或逾期不改造的项目依法责令关闭。
安全准入政策。严格执行安全准入政策。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论证;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强制进行安全评价,确保本质安全。
服务业政策。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发展规划,清理和修订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放宽行业准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税收扶持,推动对内对外开放,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督查落实。
建立健全促进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促进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对促进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设立促进产业发展资金。农业、工业、旅游业要设立促进产业发展资金,用于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的贴息和补助、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装备的补偿和职工安置等。
加强工作督查落实。各市县、各部门要将促进产业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责任制,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快制定和修订财税、信贷、投资、价格、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各市、县要因地制宜制订具体政策措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加快发展。省政府将定期对各市县、各部门促进产业发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说明
2.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说明
《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导向性、时效性、指导性,是我省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环保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外商投资项目参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执行。
一、鼓励类目录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增加投资,加快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扶持和服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特别是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信贷支持、外汇管理、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应给予优先安排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二、限制类目录主要是允许存量、控制增量的产能、装备和产品,禁止投资新建。对限制类项目要严格行业准入,除特殊批准外,投资管理部门对此类项目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水利、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招商部门不得引进限制类目录相关项目的投资。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于现存的限制类目录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时期内采用鼓励类目录改造升级,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淘汰类目录主要是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一律禁止投资新建。对已建成企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属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的企业,要采取妥善措施安置企业人员、保全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属限期内淘汰、关闭、停产的产业和项目,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淘汰。对违反规定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LM〗
附件2
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鼓励类
一、农业
(一) 热带水果、热带农作物生产基地建设
(二) 南繁育种基地建设
(三) 天然橡胶种植生产
(四) 远洋渔业和深水网箱养殖
(五) 淡水养殖
(六) 林下经济技术开发及应用
(七)南药基地建设
(八) 桑蚕养殖、中部牧业等特色农牧业及加工业
(九) 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十)基本农田建设
(十一)粮食、糖料生产基地建设
(十二)蔬菜、花卉产业
(十三)农业无公害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十四)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及应用
(十五)农产品储运、保鲜、加工、销售及综合利用
(十六)农产品进超市系列化服务
(十七)农产品监测及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八)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疾病防治
(十九)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二十)种(苗)脱毒技术应用
(二十一)动植物优良品种技术开发及应用
(二十二)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及应用
(二十三)标准化畜禽养殖
(二十四)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应用
(二十五)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以及种质资源开发和应用
(二十六)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包括气化、培育食用菌等)
(二十七)食(药)用菌菌种培育
(二十八)水土保持综合技术开发及应用
(二十九)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三十)植树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
(三十一)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三十二)防护林及中幼林抚育工程
(三十三)速生丰产林工程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三十四)竹藤基地建设及其生产技术开发和综合利用
(三十五)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
(三十六)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三十七)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乡土珍稀树种培育基地建设
(三十八)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及节水专业化服务
(三十九)新型施肥技术开发、应用及农作物施肥专业化服务
(四十)农资连锁经营
(四十一)农村综合信息网络建设与服务
(四十二)农业机械推广使用
(四十三)观光农业
二、工业
(一)石油、天然气
1.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采
2.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勘探及开发
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5.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
(二)化工
1.资源节约和环保型氮肥装置建设以及原料本地化、经济化改造
2.提高油品质量的炼油及节能降耗装置改造
3.新建规模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装置工程、石油化工产业链延伸
4.生产、使用、施工及后处理过程中对环境不造成污染或对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的环保型涂料生产
5.新型生物化工产品、专用精细化学品和膜材料生产
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的开发与生产,农药清洁生产工艺及三废治理新技术
(三)建材
1.新型节能环保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筑密封材料、建筑涂料开发生产
2.无石棉磨擦、密封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3.特殊品种优质浮法玻璃生产技术及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
(四)医药
1.南药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
2.黎苗等少数民族医药开发生产
3.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开发与生产
4.新型诊断试剂及生物芯片技术开发与生产
5.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及器具开发与生产
6.天然药物、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
7.制剂新辅料开发与生产
8.医药生物工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9.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生产、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
11.药物生产中的膜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手性技术及自控技术等开发和应用
12.新型优质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
13.中药现代化
14.实验动物养殖
15.微生物开发利用
(五)汽车
1.汽车整车及发动机系统设计开发
2.汽车、摩托车总成及零部件关键技术开发制造
3.汽车轻量化及环保新材料制造
4.汽车重要部件的精密锻造、多工位压力成型及铸造
5.汽车、摩托车型式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开发制造
6.新型燃料及灵活燃料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
7.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整车设计开发
8.作业类专用车辆生产
9.汽车模具、夹具、检具等通用设备设计与制造
10.油车、柴油车尾气净化装置制造,柴油车排污控制配套设备制造
(六)船舶
1.大型远洋渔船及海上钻井船、钻采平台、勘探船、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轮等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
2.船舶修造业
(七)机械
1.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风力发电、太阳能、氢能、潮汐等)
2.风电场建设和维护专用设备制造
(八)轻工
1.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
2.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和农用多层薄膜开发、生产
3.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技术开发和产品制造
4.新型、生态型(易降解、易回收、可复用)包装材料研发、生产
5.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及应用
6.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制造
7.高技术绿色储能电池制造
8.采用生物技术,以非粮食生物质为原料生产具有高技术水平的发酵制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
9.农产品深加工中副产物的综合利用
10.果汁、蔬菜汁饮料开发或生产及其原料基地建设
11.植物饮料类及植物蛋白饮料开发或生产
(九)纺织
1.高档纺织品纺纱、织造、印染和后整理加工
2.采用新型纤维或化纤高仿真加工技术生产高档化纤面料
3.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高技术纤维生产
4.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酯生产
5.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产品加工
6.采用高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
7.利用可再生资源的新型纤维
三、服务业
(一)旅游业
1.滨海旅游、航天科普旅游、生态旅游、休闲体育旅游、邮轮旅游、农业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水上旅游及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2.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及销售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
4.旅游演艺产业开发
5.旅游产品及服务出口
6.免税商店建设及服务
(二)现代物流业
1.岛内物流、中转物流设施建设及服务
2.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粮食、食糖、食用油、化肥、石油、煤、炭矿石、化工品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物流设施建设
4.农产品冷库物流设施建设
(三)科技服务业
1.农业科技110服务
2.国家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
3.科学普及、节能减排、环保、测绘、地震、海洋、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
4.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服务
5.防伪技术开发和运用
(四)商务服务业
1.会展服务
2.后勤社会化服务
3.社会化、专业化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
4.就业、创业咨询、辅导、中介及培训服务
5.经济、规划、投资、工程、管理、会计、税务、审计、法律、环保等咨询与服务
6.资产评估、校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
7.人才服务、广告策划、制作及服务
(五)商贸服务业
1.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建设
2.农村日用品、药品、出版物等连锁经营
3.专业化配送、大型批发采购分销网络建设
4.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品交易市场
(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1.幼儿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及特殊教育
2.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设施建设及产业化运营
3.文物保护及设施建设
4.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5.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
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7.黎族、苗族和民间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
8.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文化街区保护
9.黎族、苗族文化艺术精品的国际营销与推广
10.大型医院、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
11.国际化、社会化、专业化康复服务
12.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及服务
13.城镇社区医疗(流动医疗)服务设施建设
14.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及服务
15.体育健身休闲服务
16.农村体育设施建设
17.远程教育、文化、医疗系统建设及服务
(七)金融服务业
1.信用卡网络服务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
3.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4.农业生产保险
5.旅游金融服务
(八)其他服务业
1.社会化养老服务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承接国际服务外包
四、房地产业
(一)旅游房地产开发
(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
(三) 生态小区建设
(四)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五) 综合服务网点建设
五、基础设施
(一)水利
1.海堤防维护及建设
2.出海口整治工程
3.渔港建设
4.水资源短缺地区水源工程
5.农村人畜饮水及改水工程
6.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7.病险水库和堤防除险加固工程
8.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应用
9.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0.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1.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2.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制造
13.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二)电力
1.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2.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
3.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及利用
4.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等洁净煤发电
5.电网运行安全监控技术开发
6.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
7.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
8.输变电新技术开发及应用
9.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及应用
10.利用余热技术开发及应用
11.企业自备发电
12.垃圾发电
13.核电站建设
(三)公路
1.国、省道主干线、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
2.公路快速客货运输和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建设
3.公路工程新材料开发及生产
4.公路集装箱和厢式运输
5.农村客货运输服务及网络开发建设
6.农村公路建设
(四)铁路
1.铁路新线建设
2.铁路电化、提速及扩能改造
3.主要客货枢纽建设
4.铁路行车及客运、货运安全保障系统技术与装备开发及应用
(五)水运
1.沿海万吨级及以上深水泊位建设
2.出海深水航道建设
3.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
4.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系统和救助打捞装备建设与开发
5.集装箱多式联运及水上集装箱运输
6.水上高速客运
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矿石、散粮船舶运输
8.水上滚装多式联运及水路大宗散货运输
9.水运行业信息系统开发及建设
10.水运中转系统建设
(六)航空运输
1.机场建设与运营
2.公共航空运输及通用航空
3.空中交通管理与空中交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
4.航空器维修
5.航空计算机管理及其网络系统开发与建设
6.航空油料设施建设
7.海上空中监督巡逻和搜救设施建设
(七)城镇基础设施
1.城市基础空间信息数据生产及关键技术开发
2.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3.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技术和体系建设
4.城市交通管制系统技术开发
5.城镇地下管道共同沟建设
6.城镇供排水工程
7.城镇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8.城镇建筑节能技术开发及应用
9.城镇园林绿化建设
10.新能源汽车加燃料站、充电站工程
11.城镇生态系统技术开发及应用
12.城镇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13.城镇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及应用
14.城镇燃气工程
15.太阳能利用及区域集中供冷建设
六、其他
(一)通讯信息产业
1.软件开发生产、测试及外包服务
2.创意产业、动漫设计制作产业技术开发及应用
3.微电子产业技术开发及应用
4.无线局域网建设
5.通信网络支撑系统技术开发
6.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7.IP业务网络建设
8.邮政储蓄及综合业务网建设建设
9.邮件处理自动化工程
10.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及服务
11.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
12.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及专业化信息安全服务
13.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技术及系统开发与应用
14.数据处理及数据库服务
(二)建筑
1.新型建筑结构系统开发
2.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与推广
3.建筑节水、节能、节地、节材及环保关键技术应用
4.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其施工技术开发及应用
(三)环境保护
1.城乡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
2.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3.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4.海洋开发及海洋环境保护
5.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6.医疗废物、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
7.环境监测体系工程
8.流动污染源(火车、船舶、汽车等)防治技术应用
(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1.“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2.重复用水技术开发
3.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
4.节水、节能、减排产品生产及服务
5.新型节能照明产品、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6.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沼气工程、生态家园等)
7.石油、石化、化工行业节能、环保改造
8.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9.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限制类
一、农林业
(一)粮食转化生物燃料乙醇项目
(二) 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二、石油、天然气和化工
(一) 8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
(二)2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装置、1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装置
(三)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为原料的化肥生产项目
(四)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废酸、亚铁能够综合利用,并实现达标排放的除外)
(五)30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
(六)8万吨/年以下的甲烷氯化物生产项目(不包括为有机硅配套的一氯甲烷生产项目)378万吨/年及以上、对副产的全部四氯化碳没有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项目
(七)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原药生产项目
(八)有机磷类、有机氯、氨基甲酸酯类、沙蚕毒类、卫生用拟除虫菊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酰胺类、三嗪类、磺酰脲类除草剂,三唑类、代森、福美类杀菌剂,以及磷化铝、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及其盐、吡虫啉、百菌清、多菌灵、溴甲烷、百草枯、草甘膦、2,4-滴及其盐或酯、2甲4氯及酯、复硝酚钠(钾)、肉毒素。(有重大工艺和生产技术革新除外)
(九)以滴滴涕为原料的生产三氯杀螨醇项目
(十)以六氯苯为原料五氯酚、五氯酚钠生产项目
(十一)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
(十二)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生产项目
(十三)常规法再生胶生产线(动态连续脱硫工艺再生胶生产线、胶粉生产线除外)
三、信息产业
(一) 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
(二) 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四、钢铁
(一)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焦炉项目
(二)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项目
(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或1000立方米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项目
(四)容量120吨以下或12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项目
(五)容量70吨以下或7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项目
(六)80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七)单台矿热电炉容量25万千伏安以下,以及25万千伏安及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条件要求的铁合金项目
(八)单台电炉容量3000千伏安以下,以及3000千伏安及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条件要求的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项目
(九)300立方米以下,以及300立方米及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条件要求的锰铁高炉项目
五、有色金属
(一)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二)能耗达不到以下标准的新建铜冶炼项目:粗铜冶炼工艺综合能耗55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电解精炼(含电解液净化)部分综合能耗在25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电铜直流电耗285千瓦时/吨以下
(三)资源利用水平达不到以下标准的新建铜冶炼项目:铜冶炼总回收率达到97%以上;粗铜冶炼回收率98%以上;水循环利用率95 %以上,吨铜新水消耗25吨以下;占地面积低于4平方米/吨铜。铜冶炼硫的总捕集率达98%以上;硫的回收率达到96%以上
(四)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独立氰化项目
(五)日处理矿石1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
(六)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七)处理矿石5万吨/年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
(八)日处理岩金矿石50吨以下的采选矿项目
(九)在林区、农田、河道中开采黄金项目
六、建材
(一)日产4000吨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及装备和配套材料开发
(二) 10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
(三)5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四) 2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五)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5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聚乙烯膜层厚度在05毫米以下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生产线
(六)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七)粘土砖生产项目(孔洞率低于30%)
(八)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3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5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九) 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十)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
(十一)有机溶剂化胶浸胶法离合器面片生产工艺
(十二)年产15万平方米以下的菱镁墙板生产线
(十三)年产100万平方米以下的菱镁装饰(防火)板生产线
(十四)60万吨/年以下的水泥粉磨站
七、医药
(一)维生素C原料项目
(二) 青霉素原料药项目
(三)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
(四)药用丁基橡胶塞项目
(五)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
(六)原料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
(七)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的医药用品生产项目
(八)充汞式玻璃体温计项目
(九)充汞式血压计项目
(十)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
(十一)氟利昂作为药用气雾剂抛射剂或分散剂项目
(十二)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项目
八、轻工
(一)低档纸生产项目
(二)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三)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
(四)生产速度低于1500只/时的单螺旋灯丝白炽灯生产线
(五)普通真空保温瓶玻璃瓶胆生产线
(六)合成脂肪醇项目(含羰基合成醇、齐格勒醇,不含油脂加氢醇)
(七)5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八)糊式锌锰电池项目
(九)镉镍电池项目
(十)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项目
(十一)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
(十二)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十三)采用元素氯或可生成元素氯的化学品为漂白剂的木浆生产
(十四)20万KVAh/年规模以下(不含拉网式、卷绕式、双极性、胶体等新型结构)、极板含镉类、以及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
(十五)不符合经济规模的浆、纸及纸板的生产项目
九、纺织
74型染整生产线
十、其他
(一)工业炸药手工作业方式和间断式生产工艺
(二)工业火雷管生产
(三)工业导火索生产
淘汰类
一、落后产品
(一)石油化工
1.农药类:多氯联苯、除草醚、杀虫脒、氯丹、七氯、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二溴氯丙烷、治螟磷、苏化203、磷胺、甘氟、毒鼠硅、毒杀芬、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
2.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锌、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胂制剂
3.改性淀粉涂料
4.改性纤维涂料
5.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游离甲醛含量超过01克/千克,可溶性金属铅含量超过90毫克/千克、镉含量超过75毫克/千克、铬含量超过60毫克/千克、汞含量超过60毫克/千克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
6.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700克/升、游离异氰酸酯含量超过07%、苯含量超过05%、二甲苯含量超过40%、可溶性金属铅含量超过90毫克/千克、可溶性金属镉含量超过75毫克/千克、可溶性金属铬含量超过60毫克/千克、可溶性金属汞含量超过60毫克/千克的室内装修装饰用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
7.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106内墙涂料)
8.多彩内墙涂料(树酯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
9.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墙涂料
10.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11.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料
12.聚乙烯醇及其缩醛类内外墙涂料
13.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EVA乳液)外墙涂料
14.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焦油型)
15.联苯胺和联苯胺型偶氮染料
16.软边结构自行车胎
17.滴滴涕 、六氯苯、灭蚁灵
18.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以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V带
19.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
(二)钢铁
1.工频炉和中频炉等生产的地条钢,工频炉和中频炉生产的钢锭或连铸坯,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钢材产品
2.热轧硅钢片
3.25A空腹钢窗料
4.I级螺纹钢筋产品
(三)有色金属
铜线杆(黑杆)
(四)建材
1.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新建日产2000吨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以电石废渣等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日产1000吨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2.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3.25A空腹钢窗
4.S-2型混凝土轨枕
5.一次冲洗用水量9升以上的便器
6.普通双层玻璃塑料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
7.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棉涤玻纤网格(高碱)复合胎、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8.用于建筑结构材料、承重材料、外墙及水工材料的菱镁制品(或镁质胶凝材料制品)
9.手工制作的菱镁制品
10.金属增强的菱镁制品
11.石棉绒质离合器面片、合成火车闸瓦,石棉软木湿式离合器面片
12.实心粘土砖
(五)医药
1.铅锡软膏管
2.粉针剂包装用安瓿
3.药用天然胶塞
4.直颈安瓿
5.聚氯乙烯(PVC)作为直接接触输液的包装袋
6.输液用PVC软袋(不包括腹膜透析液、冲洗液)
7.单层聚烯烃软膏管
(六)轻工
1.汞电池(氧化汞原电池及电池组、锌汞电池)
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3.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商品零售购物塑料袋(可降解的除外)
4.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5.含重铬酸钾火柴
6.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
7.用于凹版印刷的苯胺油墨
8.进水口低于溢流口水面、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
9.铸铁截止阀
10.含汞圆柱型、扣式碱锰电池
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一)农林业
1.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
2.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
(二)电力
1.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2.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
3.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
4.设计寿命服役期满的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
5.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05年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
(三)石油化工
1.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标准的成品油生产装置
2.100万吨/年及以下生产汽、煤、柴油的小炼油生产装置及二次加工装置
3.4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装置
4.土法炼油
5.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
6.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
7.单台炉容量5000千伏安以上至12500千伏安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
8.铁粉还原法工艺
9.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
10.直接火加热涂料用树脂生产工艺
11.氯氟烃(CFCs)生产装置
12.主产四氯化碳(CTC)生产工艺
13.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的生产工艺
14.CFC-113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生产工艺
15.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生产装置
16.甲基溴生产装置
17.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
18.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
19.含滴滴涕的油漆生产工艺
20.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工艺
21.氨水液相脱硫工艺技术
22.一氧化碳常压变换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
23.废旧橡胶土法炼油工艺
24.橡胶硫化促进剂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线
25.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生产装置
26.3000吨/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
27.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
28.农药粉剂雷蒙机法生产
(四)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兰炭(干馏煤、半焦)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
3.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4.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
5.土烧结矿
6.热烧结矿
7.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8.300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
9.200立方米及以下的专业铸铁管厂高炉
10.100立方米及以下的铁合金高炉
11.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12.化铁炼钢
13.2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4.10吨及以下的高合金钢电炉
15.复二重线材轧机、横列式线材轧机、横列式小型轧机、叠轧薄板轧机、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热轧窄带钢轧机、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6.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7.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18.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19.5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5000-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2008年);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
20.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和精炼电炉
21.单产5吨/炉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2.整流变压器4000千伏安以下、化合槽150立方米以下的电解金属锰生产线
23.倒焰窑耐火材料生产线
(五)有色金属
1.密闭鼓风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2.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3.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4.混汞提金工艺
5.小池浸、小堆浸、小冶炼工艺
6.未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无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采矿许可证的采选项目
(六)建材
1.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
2.窑径3.0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
3.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7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中低档建筑陶瓷砖、20万件/年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
5.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及中空余热发电窑
6.湿法窑水泥生产线(生产特种水泥及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除外)
7.直径1.8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8.建筑卫生陶瓷土窑、倒焰窑、多孔窑、煤烧明焰隧道窑、隔焰隧道窑、匣钵装卫生陶瓷隧道窑
9.砖瓦18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海口、三亚、儋州等市砖瓦18门及18门以上轮窑、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10.400型及以下普通挤砖机
11.450型普通挤砖机
12.SJ1580-3000双轴、单轴搅拌机
13.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
14.1000型普通切条机
15.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
16.手工制作墙板生产线
17.简易移动式砼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
18.单班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石粉砖(实心)固定式成型机、单班1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
19.人工浇筑、非机械成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工艺
20.非蒸压养护及手工切割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21.无采矿许可证或不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机械化非金属矿开采
(七)医药
1.手工胶囊填充工艺
2.软木塞烫蜡包装药品工艺
3.不符合GMP要求的安瓿拉丝灌封机
4.塔式重蒸馏水器
5.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
6.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
7.使用含苯油墨和添加剂进行表面印刷药包材产品的工艺
(八)轻工
1.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
2.利用矿盐卤水、油气田水且采用平锅、滩晒制盐生产装置
3.年加工皮革3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装置
4.300吨/年以下的油墨生产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
5.每分钟生产能力小于100瓶(瓶容在250毫升及以下)的碳酸饮料生产线
6.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产品、聚乙烯、聚苯乙烯挤出泡沫塑料生产工艺
7.四氯化碳(CTC)为清洗剂的生产工艺
8.CFC-113为清洗剂的生产工艺
9.甲基氯仿(TCA)为清洗剂的生产工艺
10.印铁制罐行业中的锡焊工艺
11.火柴排梗、卸梗生产工艺
12.火柴理梗机、排梗机、卸梗机
13.冲击式制钉机
14.打击式金属丝网织机
15.年产3万吨以下酒精生产生产工艺及装置(废糖蜜制酒精除外)
16.年产3万吨以下味精生产生产工艺及装置
17.环保不达标的柠檬酸生产生产工艺及装置
18.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环保不达标的纸制品生产线
19.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商品零售塑料购物袋
(九)印刷
1.全部铅排工艺
2.全部铅印工艺
(十)其他
1.含氰电镀工艺
2.含氰沉锌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