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关于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函〔2008〕8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人防办《关于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12月1日
关于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63号)精神,现就推进我省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完善人民防空系统的防灾功能
(一)加强人防指挥平台防灾指挥功能。着眼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需要,加快推进人防指挥所建设。到2010年底,省和各设区市建成符合国家标准、设施设备齐全,具备防空防灾双重功能的新型人防基本指挥所,形成防空防灾一体化指挥平台。加强人防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建成省、市人防机动指挥体系和无线通信专网,形成有线、无线相结合,固定、机动相补充,卫星通信、短波、超短波通信互融互通的指挥通信网络。到2009年,省和各设区市建成无线集群通信网,国家人防重点城市黄骅市和36个省定人防重点城市建立短波无线通信网;到2010年,县级短波无线通信网全部建成,实现省、市、县三级人防部门互联互通,为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提供有效指挥手段。
(二)增强防空警报系统防灾报警功能。各市要进一步完善防空警报建设规划,优化警报布局,突出抓好重要目标附近、高危险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警报器建设。完善警报器信号、语音双重报警功能,提高空情灾情报知能力。新增警报器必须具有语音报警功能,对已有电声警报器有计划地予以改造,电动警报器要集中调整使用,提高抗毁、抗干扰和再次报警能力。2010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警报音响覆盖率要达到98%以上。省人防部门会同省民政、公安、水利、气象、地震、林业等部门,研究建立利用防空警报器发放灾情警报机制。各级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协助人防部门做好利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手段同步发放警报工作。
(三)拓展人防工程和疏散地域防灾避难功能。以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为突破口,加大利用人防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力度。省人防办、省地震局要制订《人防工程兼作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人防、民政部门要协调做好利用人防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各级人防部门要对未利用人防工程进行摸排,制订改造方案,积极实施“纳凉送爽”工程,自2009年起逐步开放供市民避暑纳凉。
(四)完善防空袭预案和数据库的防灾决策功能。按照“实案化”、“一体化”和兼顾防灾的要求,加快完善省、市、县(市、区)、街道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空袭预案,提高有效应对现代战争和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健全完善人防信息数据库,将人防工程、疏散地域(基地)、警报设施、人防专业队伍、重要经济目标及防灾救援相关数据采集录入数据库,并对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增强应急救援信息保障能力,为实施快速指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强化人防队伍应急救援功能。按照国家要求,做好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化防疫、消防、通信、运输、治安7种人防专业队的整组改革,与民兵专业分队分开组建,确保战时应战、急时应急。积极适应主动防护需要,组建引偏诱爆、伪装设障和信息防护3种新型人防专业队伍。完善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力量。各市要从人防专业队伍中精选100-300人组成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加强训练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拉得出、用得上。建立省、市人防部门直属特种应急救援力量,组建防化侦测、破拆救援、通信保障等直属特种应急救援分队,强化人防部门参与防灾救灾的能力。探索建立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备,有针对性地抓好不同层次的训练、演练,提高各类人防专业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建立有效拉动机制。
(六)深化人防宣传教育的防灾教育功能。广泛开展防空防灾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应急防护素质和能力。人防部门要会同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抓好集人防专业队训练和干部群众培训于一体的防空防灾教育训练基地建设。国家人防重点城市要在2009年前建成一处教育训练基地;到2010年,全省36个市辖区和36个省定人防重点城市建成综合或单项的教育训练基地,形成省、市、县三级防空防灾教育训练基地网络。
二、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步伐
抓好防空防灾一体化试点工作。确定沧州市为防空防灾一体化综合试点城市,以化工企业突发性灾害事故防护救援为切入点,研究建立防空防灾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人防部门参与城市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承担的职责。2009年沧州市完成综合试点任务。其他各市结合实际积极进行探索,为顺利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创造条件。2009年召开全省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沧州市综合试点经验,在全省全面推开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到2010年底,归纳总结人防部门参与城市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够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建立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民防工作体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强力推进。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63号)要求,切实把人防指挥平台、人防信息系统、人防工程、人防专业队伍、人防宣传教育等要素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人防资源为政府应急管理服务。人防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紧完善人防系统各要素的防灾功能,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人防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省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