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报送中央企业2008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09年投资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系统地了解中央企业投资情况,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要求,请各中央企业认真做好2008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09年投资计划的报送工作,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格式与要求,认真填报有关数据和项目内容,并结合企业实际按照附件2的内容提供有关文字说明材料(均为一式3份),于2009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委规划发展局。
联系人:于天荣、张鹏
电话:63193596、63193235
附件:1.XXXX公司投资情况表
2.XXXX公司2008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09年投资计划情况说明材料(提纲)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XXXX公司投资情况表
表1 XXXX公司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计划投资总额 | 完成投资总额 | 按投资方向划分 | 按项目阶段划分 | 到位资金 | 按资金来源划分 |
主业 | 非主业 | 新开工 | 续建 | 自有资金 | 贷款 | 其他 |
| | | | | | | | | |
说明:表中填写的数据应为本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有关情况
表2 XXXX公司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投资 | 其中: 自有资金 | 开工年月 | 截至上年底完成投资 | 2008年完成投资 | 项目进度描述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说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较多的企业可依据项目2008年投资额排序在表中填写前10个项目,不足10个项目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