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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证行业指数系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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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2-2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关于发布上证行业指数系列的公告

 

为反映上海证券市场不同行业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为指数化投资产品特别是ETF发展提供标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09年1月9日正式发布10只上证行业指数,分别是上证能源指数、上证原材料指数、上证工业指数、上证可选消费指数、上证主要消费指数、上证医药卫生指数、上证金融地产指数、上证信息技术指数、上证电信业务指数和上证公用事业指数。各行业指数的基日均为2003年12月31日,基点均为1000点。(编制方案附后)

附件: 上证行业指数编制方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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