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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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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8〕138号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2008〕13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和廉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过去五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明显进展,推动了我市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但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努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明确提出“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十七大进一步要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全市各级政府特别是行政首长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法行政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新时期发展的“314”总体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建立服务、责任、法治和廉洁政府的根本途径。
  二、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314”总体部署为总纲,紧紧围绕“创建法治政府、完善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三大战略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完善思路、开拓创新、注重实效、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为核心,以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动体制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和廉洁政府,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  (二)工作目标。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形成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主体的、有重庆特色的地方立法配套体系和以规范土地流转、社会保障、劳动力转移、户籍管理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较为完善的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素质强化与考评体系;初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以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制监督机制。
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转变职能
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简化公共服务程序和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通过行政体制改革,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
  (二)科学划分行政权力。在合理配置政府部门职能的基础上,依法界定部门分工和权限。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各个管理层次的事权,深化区县(自治县)扩权改革和乡镇转型改革。在公共安全、市场秩序、城市环境等领域推进部门执法联动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  (三)创新行政审批机制。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快行政审批项目库建设,完善“三级审批机制创新”,简化审批程序,拓展行政审批网上服务项目,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试点工作。
  (四)加快政府信用建设。按照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工作思路,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和商务五个方面强化政府信用,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探索制定公务员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信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逐步扩大探索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  (五)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正确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
(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要积极与社会组织进行合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
  四、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由全市各级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提请本级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有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下级单位的,应当事先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扩大群众有序参与。
  (二)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市各级政府应当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跟踪和反馈决策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  (一)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强改革开放、城乡统筹、城市管理、民生安全、三峡移民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的立法。大力推行开门立法,努力扩大公众参与。完善政府立法评审制度,健全评审工作机制。总结立法听证经验,进一步完善立法听证制度。认真贯彻《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提高政府立法水平。
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工作,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  (三)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探索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制度,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  六、严格法定职责,提高执法效能
  (一)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每届政府任期要进行一轮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审核发证。
  (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整合行政资源,优化职能配置。有效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指导考评和协调机制。
  (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施《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执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行政违法线索和案件移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本标准、行政执法回避、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告知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主体和依据,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大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  七、强化监督追责,促进依法行政
  (一)健全行政复议体制。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其在行政监督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的作用。建立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培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建立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行政复议机构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整改意见。
  (二)完善层级监督机制。落实《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制度,全市各级政府行政监督部门要开设投诉、举报电话或国际互联网投诉、举报方式,受理投诉、举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制度,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制定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考核在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中的比重;每两年组织一次执法质量和案卷考评。
  (三)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建立行政监督信息共享机制,与有关监督机关实现信息交流,形成合力。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各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建立与社会各界的信息沟通渠道,完善行政监督信息采用制度,探索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社会监督员,接受新闻媒体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
  (四)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扩大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  (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六)完善财政监管机制。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严格执行“收(罚)缴分离”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私自开立银行账户和私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按比例或变相按比例返还。
  八、提高公务人员法律意识,增强区县(自治县)依法行政能力
  (一)健全区县(自治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区县(自治县)政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  (二)加强对区县(自治县)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察和测试。对拟任区县(自治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察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察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
  (三)强化对区县(自治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区县(自治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  九、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  (一)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全市各级政府要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倡导树立以人本、公正、科学、严格、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法治理念。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法活动。在全市各级行政学院开设依法行政教育课程。制订依法行政培训计划,每届政府任期内完成一轮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全市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将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级政府要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法制、监察、编制、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监督检查。要定期研究制订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每年要向本级党委、人大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市各级政府要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区县(自治县)政府法制机构要配备从事文件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复议一般案件的人员依法不得少于2名,重大案件依法不得少于3人;2009年年底前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保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文件要求,注重选拔或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具有法制工作经历或者法律教育背景的干部进入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及市级部门领导班子,要把有培养前途的干部有意识地放到政府法制工作岗位锻炼。
  (四)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全市各级政府要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统筹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体制,切实解决执法与利益挂钩的问题;逐步改善执法人员办公条件,推进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  (五)严格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全市各级政府要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把是否依法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项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一并纳入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对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依法行政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  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对贯彻本决定的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分解任务,务求落实。对本决定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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