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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菏泽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菏政办发〔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01-01
【实施日期】 2009-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菏泽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菏泽市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水平,现作如下通知:
  一、明确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原则和目标
  市政府网站建设要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围绕政府工作全局,把握政务公开、在线服务、公众交流三大功能定位,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展示政府执政为民和亲民爱民的形象。
  市政府网站建设要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增强网上服务能力,推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把市政府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政府面向社会服务的主要窗口。市政府网站建设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网站公开。二是整合各级政府网站资源和电子政务应用成果,逐步实施以行政许可事项为主、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网上办事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服务窗口,提供跨部门的“一站式”电子化服务,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接受公众监督,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公共事务的管理,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加快市政府网站体系的建设,建立市政府主网站与10个县区政府网站、市直各部门网站的资源共享和信息联动机制。
  二、提升市政府网站的功能和定位
  市政府网站的主要功能是发布各项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开展网上办事、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等。市政府网站主要设置以下基本栏目:
  (一)政务公开类栏目。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人事任免等内容和其他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  (二)公益服务类栏目。包括各类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邮电交通等信息的查询。逐步开展在线便民服务,对公众迫切需要且政府部门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将尽快上网。
  (三)网上办事类栏目。初期包括政府部门机构、职能介绍,提供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名称、依据、办理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开展网上申报、并联审批等项目,积极探索“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等在线办理模式,增加行政透明度,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
  (四)互动交流类栏目。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互动类栏目建设。通过市(县区)长热线、百姓信箱等栏目,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和信息反馈,及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参考,提高政府民主决策水平。
  (五)热点专题类栏目。市政府网站要立足于突出政务特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公众关注重点工作和网上舆情热点积极开办专题专栏。各部门对与我市关系密切的法规规章、重要政策的实施情况,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情况要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针对公众存在的疑问、误解甚至谣传等,通过政府网站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舆情引导作用。
  三、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
  政府网站是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将建立连接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电子政务专网,各县区政府要建立连接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的电子政务专网,并最终组建统一的电子政务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等功能,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  四、建立健全市政府网站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
  (一)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和市政府主网站建立信息采集渠道,由政府各部门及时上报市政府,确保政务信息渠道的畅通。 
  (二)建立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和报送审核制度。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政府网站内容必须确保真实性和时效性。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信息上网审批制度,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上网信息的审核。(三)明确政府网站政务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市政府将制订各县区、各部门信息报送的具体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各部门网站的信息报送和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评比通报。
  五、建立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长效机制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明确分管领导靠上抓,列入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把网站建设做为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做好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常抓不懈。要搞好统筹协调,把网站建设工作纳入本县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  (二)明确工作机构。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政府网站机构,选配熟悉部门业务和相关内容保障工作的人员,建立联络员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  (三)完善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严格信息把关,保证各个环节运行顺畅。要建立健全定期通报、采用情况制度,加大内容保障工作指导力度。要建立市政府网站和各县区政府、各部门网站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重要内容同步发布。
  (四)开展绩效评估。由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各部门网站建设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  (五)组织培训交流。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网上交流等方式,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和交流,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  (六)建立严密可靠的安全保障机制。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发布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密,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  (七)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维护费用,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九年一月一日

  附件1:

市政府主网站栏目内容维护更新责任部门

  一级栏目二级栏目维护责任单位菏泽概况菏泽简介菏泽历史自然地理行政区划人民生活科学技术交通概况中国牡丹城市史志办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科委市交通局市旅游局政务公开市长专页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机构市人事局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政府政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市政府办公室部门动态市政府各部门地方法规市政府法制办招标采购
  市财政局、建设局
  规划局、市政局城市规划市规划局统计公报市统计局人事任免市人事局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办公室一级栏目二级栏目维护责任单位网上办事居民办事市政府各部门企业办事市政府各部门投资服务
  市发改委
  市外经贸局
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市招商局旅游服务市旅游局服务三农
  市农业局
  市科技局部门分类市政府各部门常用信息市政府各部门百件实事网上办市政府各部门政民互动
  市长热线
  百姓信箱
  市政府办公室

  附件2:

菏泽市政府网站考核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菏泽市政府网站的管理,建立健全市政府网站考核机制,改进和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考核,目的是规范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体现政府部门网站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密切联系,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
  第三条 市政府网站的考核工作由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制订相应实施方案。
  第四条 考核方为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考核方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
  第五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考核的内容,由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个部分组成。每更新一条信息加5分。
  第六条 市政府主网站根据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不同情况,制定分类考核办法,进行分类考核。
  第七条 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考核由网上公众评议、日常考核两部分组成。
  第八条 网上公众评议每年第四季度在市政府主网站上进行。
  第九条 日常考核由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底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通报。
  第十条 各网站评议考核的结果排名,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9年1月1日执行。

  附件3:

菏泽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菏泽市政府网站管理,确保政府网站高效、安全运行,切实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全市政府政务公开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和服务公众的桥梁,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包括市政府主网站(以下简称主网站)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所属各单位主办的子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是市政府在互联网上共同建立的政府网站群。
  第三条 市政府网站的主要任务是展示菏泽形象,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联系,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第四条 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是政府网站管理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  第五条 在政府网站日常管理中,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主网站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在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站的管理和日常运行维护监管等工作,并对子网站进行指导。子网站由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网站管理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同时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做好在主网站的每日信息更新工作或信息上报工作,上报信息要做好内容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及时。
  第六条 各子网站要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及人员,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三章 上网内容管理

  第七条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政府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
  第八条 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同时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复查工作,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
  第九条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网页编辑、上传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上网内容,提高上网信息时效性,各栏目信息每5个工作日至少更新2次。
  第十条 各子网站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并做好上网信息记录等档案工作,保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
  第十一条 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员联络制度。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发布、更新等工作;配合主网站按时完成“市长热线”、“政府在线”等互动栏目的办理和反馈工作;结合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向主网站推荐访谈题目。
  第十二条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大力开发网上办事系统,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开展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等栏目,与公众在线交流,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  第十三条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工作程序,及时认真办理网上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和反馈。


第四章 监管考核

  第十四条 根据《菏泽市政府网站考核办法》,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信息报送、子网站栏目内容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通过菏泽市政府主网站向社会公布。
  第十五条 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日常考核、组织网上评议等形式,对网站建设和日常运行更新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菏泽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9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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