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
宜政办发〔2009〕 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安庆,促进《安庆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安庆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的全面实施,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07)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
(一)统筹协调,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安庆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安庆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标进程有效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但要全面完成“两纲”各项目标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实施“两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要坚持统筹协调,把实施“两纲”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的全过程,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发展;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实现“两纲”目标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二)明确责任,将实施“两纲”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在实施“两纲”中的责任和任务,把实施“两纲”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妇女参政和就业、妇女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发展环境等领域的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重点、分阶段落实。
(三)加强管理,认真做好“两纲”监测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要在巩固“两纲”中期评估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和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皖政办秘(2006)9号)要求,建立健全分性别统计制度。市级“两纲”数据库要在2009年底前全面建立,努力实现以县(市)为单位的数据联网查询和动态管理。加强统计监测人员力量,保证必要经费,使监测结果真实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切实做好实施“两纲”的年度监测,及时掌握和反馈本地、本部门实施“两纲”的进展情况,把握工作着力点,提高实施“两纲”工作的成效。
二、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加强对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的扶持力度。要特别关注失业妇女、失地妇女、贫困妇女、孤贫学生这些特殊群体,加强对失业妇女就业、创业的扶持,推动失地农村妇女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广泛开展结对助学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和保障机制,积极支持妇联等组织开展以“春蕾计划”、“社会妈妈”拉手活动、救助贫困母亲等为代表的助学助困活动,让广大妇女儿童共享和谐社会建设成果。
(二)加强农村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市)、乡(镇)、村(居)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并纳入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改善农村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条件。通过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等,基本解决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问题,切实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通过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婚姻登记严格把关及实行免费婚检等方式,逐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三)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程度。重视解决女性平等就业问题,加大扶持女性创业带头人,支持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为妇女平等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注重培养和选拔女性人才;重视做好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工作,特别要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参政比例。在制定、实施涉及妇女儿童相关政策和选配女干部时,要注意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
(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坚决制止婴儿性别非法鉴定,保护女婴,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要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推动建立妇女维权预警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三、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每年听取1—2次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在制定政策时,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追究责任。要狠抓政策措施的落实,整合资源,强化部门配合,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二)加大妇女儿童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投入,加大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资金投入,把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与实现安庆奋力崛起、推进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创造条件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基础条件。进一步加大实施“两纲”和重难点指标的资金投入,确保“两纲”顺利实施。
(三)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在机构编制规定的限额内进一步抓好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机构的落实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级政府要将妇儿工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为妇儿工委办公室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照政府工作的程序和规则开展工作。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善于发现和深入研究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创造妇女儿童工作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与工作水平。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