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暖企工程”的意见
河府〔200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世界金融危机引起国际市场环境发生较大波动,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冲击,我市部分中小企业由于成本上升、订单减少等原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为保障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帮助扶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我市决定实施“暖企工程”。根据国家、省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增长、保稳定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近期不出台增加企业负担的收费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近期不出台增加企业负担的新的收费项目,不出台除国家、省确定外的提价项目,加强对由市场调节的涉企服务性收费的监控和管理,原则上不提高服务性收费标准。
二、实施降费让利措施,扶持企业渡过难关
(一)工业和房地产用地土地闲置费按原标准的30%收取。
(二)对工业企业减半收取残疾人保障金。
(三)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金融危机影响、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企业,由缴费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以上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以上降费让利措施适用于市直企业,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各县区政府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优惠措施。
三、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企业熏其2008年度应交的土地使用税可减征20%。经市清理闲置土地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闲置用地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除外。
(一)在市直注册并已投产有纳税记录的工业企业;
(二)上年度企业已缴纳税收中地方税部分超过50万元以上的;
(三)本年度企业经营亏损额100万元以上,纳税有困难的;
(四)无偷抗税行为,纳税信誉好的企业;
(五)向地税部门提出减免税申请的。
各县区政府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优惠措施。
四、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2009年市财政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重点用于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创新、贷款贴息和补助。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扶助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做强做大。
五、为企业提供产品市场、技术、人才和金融贷款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信息服务
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认真组织、精心挑选中小企业参加每年一届的中博会和两年一届的APEC博览会及“山洽会”。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招标、采购。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开放式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技术创新基地建设。推动中小工业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合作,建立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技术交流与合作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建立中小企业与外省、市人才输出机构交流合作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网络,认真落实重点培训项目,加快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知识和战略发展眼光的企业家,以及符合我市产业集群发展、劳动力转移工作需求的技能人才。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培育担保机构,促进直接融资,加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银企合作,创新融资品种和金融服务。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应用服务网络。多形式、多渠道普及中小企业信息化知识,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
六、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及劳资纠纷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守法自律意识和劳动者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当地政府要与工会、企业经营者一起,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共同协调有关用工报酬、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问题,促进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解决。强化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外部调整力度,严厉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劳动仲裁要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四快”处理原则,及时解决劳动争议。把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结合起来,形成一套方便、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工作机制鸦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企业,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
七、落实领导挂钩帮扶企业制度,进一步密切政企关系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和落实领导挂钩企业联系制度,主动到企业了解情况,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千方百计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把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市领导要带头落实领导干部挂钩帮扶工业企业制度,每人挂钩帮扶2-4家外资和民营企业,每月到企业1次以上。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中央驻河源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挂钩帮扶中小企业制度,帮助挂钩企业应对困难、加快发展。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0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