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公共交通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建设局(委)、市政公用局、交通局: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40天。为切实做好我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任务,现根据国家、省春运工作统一部署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制度。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完善本地区公交春运工作方案,组织领导和协调好本地区公交春运各项工作任务。各经营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相应成立春运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各地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春运中出现的有关困难和问题,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二、突出安全为重点,抓好措施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各地主管部门、各经营单位要从“以人为本”出发,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安全措施。各经营单位要做好对春运车辆、轮渡船及有关设施的检查和保养,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公交职工、出租车司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要重点组织好衔接车站、码头、机场、长途汽车站等公交线路的运营调度与现场管理,保证乘客能及时疏散,必要时应增派人员,确保上下客有序、发车不耽误时间。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确保经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全面落实。要会同公安部门认真做好出租汽车的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出租汽车进出城的登记工作,防止车辆被劫持事件发生。各地建设部门还要做好城市道路的巡查工作,及时做好有关路(桥)面的防滑处理。 三、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各地要把完成春运任务与实施“畅通工程”、出租车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强化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维护好客运秩序。要加强出租车调度与司机队伍管理,尽力满足群众“打的”出行需要,预防出现乱收费、多收费等违法经营行为。要组织开展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宣传交通法规,增强“乘客至上”的服务理念,选树优秀典型,弘扬好人新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服务质量,确保安全、优质地完成春运任务。 二OO九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