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宁波市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  浙江省宁波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甬卫发〔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01-04
【实施日期】 2009-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宁波市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

为了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现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创建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四日


  附件1:

宁波市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结合"卫生强市"创建工作,决定开展全市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的

根据我市统筹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星级站")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深化服务内涵、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满意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创建目标

各地要结合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开展城乡"星级站"创建活动,着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底建设,建成一批设施设备齐全、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完善、运行管理规范、居民较为满意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创建内容

(一)设施设备齐全。服务站单独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科室设置齐全。

(二)人员素质较高。按标准配备社区责任医生,组建责任医生团队,人员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参加有关培训。

(三)服务功能完善。充分发挥责任医生团队作用,开展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健康进家庭"。

(四)运行管理规范。实行中心和站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中心对站的绩效考核机制和"费随事走"的分配机制。

(五)工作成效显著。社区责任医生积极改善辖区居民健康状况,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和责任医生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创建步骤

"星级站"创建实行申报制,每年评审一次,通过后,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文公布并授牌。"星级站"创建分"三星级站、四星级站、五星级站"三个等级,其中,"三星级站"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初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抽查复评确认,"四星级站、五星级站"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审。

每年1月份,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推荐"星级站"创建机构,经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依照《宁波市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每年9月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宁波市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评审细则》(另行制定)对创建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将达到"三星级站"以上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星级级别和得分高低排序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每年10月份,在各地初评的基础上,市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宁波市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评审细则》对创建"三星级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抽查复评,对"四星级站、五星级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评审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星级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标准及评审细则,组织开展市级评审和经验交流等工作,并对"星级站"实行动态管理,每3-5年复核一次。

(二)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星级站"创建活动的具体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日常督促指导,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选定辖区内参与"星级站"创建活动的创建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创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管理,完善各项创建准备工作。

(四)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在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领导下,按照《宁波市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标准》积极开展"星级站"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  附件2:

宁波市城乡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标准(试行)

 

一、"星级站"必备条件

(一)"三星级站"必备条件

1.符合区域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要求,独立单元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2.至少设全科医疗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配有康复器材、计生药具专柜。

3.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配备2名注册护士,并完成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4.中心与站实行人、财、物、药品和业务一体化管理;

5.纳入新农合(医保)门诊报销定点医疗机构。

6.站内开展信息化实时服务,并与中心实行信息共享。

(二)"四星级站"必备条件

1.符合"三星级站"必备条件;

2.站内设康复指导室,配备康复器材,提供康复训练;站内设计生指导室,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

3.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三)"五星级站"必备条件

1.符合"四星级站"必备条件;

2.至少有1名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3.站内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二、"星级站"综合标准

(一)设施设备完善(12分)

1.结构布局合理,标识统一,保护患者隐私,有无障碍设施,环境整洁、温馨,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2.设置下列科室:至少设全科医疗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等。

3.配备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和出诊所需的基本设备:诊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急救箱、供氧设备、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冰箱、空调、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设施设备完好。

4.备有规定的基本药品及常用急救药品,分类放置,并设有药品使用登记本,定期清点、及时更新。

(二)人员配备符合要求(15分)

5.所在辖区内按每1000~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社区责任医生的标准,组建社区责任医生服务团队。

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至少配备2名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社区医生和2名已经参加过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

7.站负责人按要求参加过至少1周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知识培训。

(三)服务功能逐步完善(42分)

8.健康信息收集管理和利用:,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健康档案,实行电子信息化分类管理,医生工作站和中心联网,确保个人健康信息动态实时、记录完整。

9.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配合做好计划免疫接种相关工作;做好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配合开展个案调查和随访工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病管理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等规范管理率80%以上,并注重慢病实际治疗控制效果;针对高危人群实施健康干预。

10.保健:协助中心开展辖区内的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主动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的保健工作。

11.医疗: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危重症病人的及时转诊;开展出诊等上门服务,35周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信息互通机制。

12.康复:普及康复知识,开展精神病康复及其它病残康复的指导及相关服务。

13.健康教育:制订社区健康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引导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有免费健康教育处方。

14.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开展避孕节育知识的咨询,为群众提供避孕知情选择指导与技术服务。

15.中医药服务:站内能开展包括中成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等在内的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16.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台帐资料,有关工作记录齐全,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90%以上。

(四)运行管理规范(16分)

17.有服务区域及慢性病管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基本信息情况图(表)上墙公示。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并装订成册和组织实施。强化医疗安全制度、无菌操作规程、院内感染控制和医疗固体废物处置制度等,有执行及考评方案。

18.建立突发性事件等报告制度,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等重大事项,及时向中心报告,协助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

19.社区责任医生职责明确,责任医生主动进社区服务时间和要求有明确记录,熟悉掌握所管辖区域的主要健康问题和人群的基本健康情况,并作出社区诊断,及时上报中心。

20.中心和站实行人、财、物和业务等一体化和信息化管理。站内工作人员实行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导向的奖金分配制度。站有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

(五)工作成效显著(15分)

21.社区责任医生对辖区内居民健康状况掌握率80%以上。

22.社区居民对卫生服务站综合满意率80%以上。

23.社区居民对社区责任医生综合满意率80%以上。

24.居民对本辖区社区责任医生知晓率80%以上。

25.区居民对健康知识知晓率80%以上。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