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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禽流感紧急免疫效果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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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上海市  
【发文字号】 沪动疫控〔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1-05
【实施日期】 2009-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禽流感紧急免疫效果评估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评估H5亚型禽流感二价苗的免疫效果,为本市禽流感防控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要求从2009年1月14日至20日,开展禽流感免疫监测,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监测分工:各区县负责对所辖范围内已经免疫禽流感二价疫苗15天以上的禽群进行血清学监测,同时协助采集免疫禽群的喉肛棉拭样品,统一送往市动物疫控中心诊断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市动物疫控中心将在重点区县实施抽检。
  2、监测试剂:采用哈兽研提供的H5亚型HI诊断试剂。
  3、监测数量:奉贤、南汇、金山和崇明四区县采集3个种鸡场或蛋鸡场、1个集贸市场鸡群和10个专业户,每个单位各采集10份血样和禽喉肛棉拭样品;其它区视养殖情况各采集1个种鸡场或蛋鸡场、1个集贸市场鸡群,每个单位采集10份血样和禽喉肛棉拭样品。采集10个专业户或散养户,共50份血样和禽喉肛棉拭样品。
  4、监测结果汇总:1月22日前各区县将监测结果汇总后上报至市动物疫控中心防疫科。
  特此通知。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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