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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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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劳社农管〔2009〕1号、宁财社〔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1-05
【实施日期】 2009-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宁劳社农管〔2009〕1号、宁财社〔2009〕2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  根据《南京市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办法》(宁政发[2006]274号)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自二OO九年一月一日起,对我市八城区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ОО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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