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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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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济政〔2009〕1号
【发布日期】 2009-01-05
【实施日期】 2009-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如期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定环保责任目标,制定我市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09年我市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总纲,立足“两保一高”,即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努力保障发展需求,实现环境容量的高效利用。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重要措施,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年削减二氧化硫6900吨、化学需氧量1700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蟒河出境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45mg/L以内、氨氮浓度控制在10mg/L以内,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申请“创模”验收。
  二、工作任务
  2009年环境保护主要任务是,强化污染减排,实施两大工程,抓好八项工作,简称“128”环保行动。强化污染减排,主要通过结构调整减排、治理工程减排、监督管理减排,实现污染减排目标。两大工程即“创模”和生态建设,针对“创模”未达标指标,采取相应措施,全面完成任务;在“创模”的基础上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八项工作即建设项目管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环境辐射管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调查、环境能力建设、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和环境信访等。
  (一)强化污染减排
  根据国家污染减排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健全完善污染减排指标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确保实现年度污染减排目标。
  1.结构调整减排。把调整产业结构作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和解决结构性污染的重要手段,重点抓好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污染减排工作,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准入条件。无环境容量的区域禁止新上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加速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做强做优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2.治理工程减排。一是深化水污染防治。完成我市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2月底前,中沃饮料完成综合技术改造工程。3月底前,沁北电厂完成中水回用调节池改造工程,日回用量要达到3.5万吨以上。5月底前,豫光金铅完成废水综合处理二期工程;万洋冶炼、方升化学完成废水治理回用工程。6月底前,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要达到4万吨以上,新增城市污水管网不得少于5公里。10月底前,金马焦化完成污水处理改造工程。利用国家项目资金,全面做好珠龙河、苇泉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全力支持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兴玉米完成废水深化治理工程后方可投入生产。二是深化重点行业废气治理。10月底前,豫光锌业完成挥发窑废气、制酸尾气脱硫深化治理;济钢完成4号炉、5号炉烧结机头和炼钢转炉粉尘深化治理;中原特钢完成炼钢粉尘深化治理后续工程。建立污染减排项目储备库,为今后的污染减排工作打好基础。所有电解铅企业熔铅锅含铅废气排放要在原有达标基础上再削减80%以上。对无序排放的沥青搅拌站立即关闭。泡花碱厂凡使用硫酸钠做原料的立即关闭。
  3.监督管理减排。充分发挥污染源监控中心和水气全自动监测车的作用,加大重点污染源监测监察力度,确保沁北电厂、国电豫源、豫光金铅、万洋冶炼、金利冶炼等16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脱硫效率和在线监控等数据资料必须符合减排核查要求。对擅自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和偷排、漏排超标污染物的企业,从严处罚并停产治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社会化运营工作。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制度,严防污染反弹。金马焦化、中原特钢、中沃饮料、奔月浮法玻璃、清水源科技、南方制革等6家企业10月底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二)实施两大工程
  1.“创模”工程
  根据环境保护部新调整的“创模”考核体系,修订完善我市“创模”规划。紧紧围绕污染减排,把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抓实抓好,突出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好国家重点流域区域规划。重点抓好六项工程,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节水节能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和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工程。全年完成环保项目投资32亿元,其中政府和部门投资2.5亿元,其余为社会自筹,全部用于“创模”重点工程建设。
  跟踪落实有突破性进展的6项指标。分别是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区);环保能力建设达到部颁标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名列全省前列;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主要措施一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优化产业布局。二是严格总量控制,坚持“大抓治、小抓关”原则,通过污染减排腾出容量;工业集聚区实行污水集中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三是环境辐射、宣教、信息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
  重点督办6项瓶颈指标达标。分别是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市辖区内水质和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标;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2007年我市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669吨标准煤/万元);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主要措施一是强化钢铁、铅锌、化工、能源、建材等五大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二是投资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三是严格控制蟒河流域污染物排放,实施生态调水工程。四是通过实施结构、政策和技术节能等强制措施,确保全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大幅下降。五是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确保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标。
  做好14项已达标指标巩固提高工作,10月底前,完成3个绿色社区、4家绿色企业和5所绿色学校的创建任务。整理3年来“创模”相关资料,编制“创模”报告,做好迎检准备。
  2.生态建设工程
  在“创模”的同时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生态建设工程要与我市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战略步骤相衔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具体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全力推进河口村水库、蟒河口水库、小浪底北岸灌区、节水灌溉、河道整治、水保综合治理、水环境整治、沁河五龙口段和黄背角灌区综合治理等9项工程。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业,运用生物技术,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加快实施退耕还林,开发治理荒山荒坡,提高森林覆盖率。二是强力发展生态工业。结合我市工业布局,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和生态工业小区,积极创建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逐步建立起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约束补偿机制。三是积极扶持生态服务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业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争取达到45%以上。积极发展以生态旅游和绿色商贸为重点的生态服务业。四是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普及城市和农村清洁能源,优化噪声功能区划空间布局。五是做好规划。卫生、医疗、消防、公安、交通、供水、供气等部门编制实施专项规划,构建城市生命线系统安全体系,完好率达到80%以上。
  (三)抓好八项工作
  1.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的准入条件,把总量控制作为环评的前提。超前谋划,跟踪落实,全力支持我市争取的上级投资项目,服务好重点建设项目和拟上市企业募投资金项目的环评工作。在太行山猕猴自然保护区功能、范围和白涧备用水源地调整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玉川工业集聚区、虎岭工业集聚区的规划环评和项目落地。
  2.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全面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进程,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思礼、邵原、王屋3镇创建国家环境优美镇,承留、五龙口、梨林3镇建成省级环境优美镇;建成30个省级生态文明村和60个市级生态文明村。王屋镇清虚村奶牛场、梨林镇前荣村养殖场、轵城镇丁斗村养殖场、市太行种猪场、市宏发牧业有限公司等5个规模化养殖场完成污水治理工程。坚持城乡环境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监管,围绕保护清洁水源、建设清洁田园、美化清洁家园目标,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强化对农村水源的保护监管,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从源头上保护清洁水源;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池,推进农村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的综合治理和转化利用,积极推广秸秆气化、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堵疏结合,减少田园污染。
  3.环境辐射管理。严格监管各有关单位安全使用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处置放射性废物、废源。全市8家企业的81枚放射源今年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为所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完成国控环境辐射、放射源和电磁辐射监测工作。
  4.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2008年污染源普查基础上,健全完善948家工业源、1126家生活源、3727家农业源和3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编制普查报告,如期完成普查工作。开发利用普查数据,为我市污染防治提供决策参考。
  5.土壤污染调查。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做好我市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在建成土壤对比调查样品库的同时,为全国土壤污染调查提供基础资料,提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环境能力建设。把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环境能力建设的重点,制定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运行管理办法。建成4个国控省控环境辐射监测站,新建沁河水质监测站和国家农村环境大气监测站,全方位拓展环境监测空间。
  7.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落实《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对辖区内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进行调查,建立数据信息系统,全面推进我市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
  8.环境信访。充分发挥12345政府便民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济源环境监察网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把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对当地环境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高度关注,亲自调查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市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全市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
  (二)服务重点项目。创新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市环保等部门要坚持重点企业走访制度,及时掌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快速推进环评进度。坚持“有限容量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将有限的环境容量向重点项目倾斜。
  (三)严格目标考核。对确定的污染减排和“创模”、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实行部门联动,台账管理,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效能监察室和市创建办要跟踪督查。对完不成环保目标任务的镇(街道)和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实施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年终一票否决。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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