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公路(农村)客运票价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安徽省  
【发文字号】 皖价电〔2009〕1号
【发布日期】 2009-01-06
【实施日期】 2009-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公路(农村)客运票价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交通局:
  为维护我省春运期间公路(农村)客运价格秩序,现就加强公路(农村)客运价格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春运期间公路(农村)客运价格政策。各地要抓紧落实油运价联动政策,及时核准各条线路价格,并向社会公布。春运期间一律不得随意涨价。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各地要督促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政策,对辖区内所有车站和营运客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站内、车厢内张贴票价、里程表,使消费者对价格政策一目了然。
  三、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春运期间,各地价格、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客运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联合整治,坚决杜绝站外揽客、途中加价行为,对于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四、安排好12358和96333的投诉举报电话值班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交通厅
2009年1月6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