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水科〔2009〕1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国“两会”和节日期间水利生产安全,根据1月5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及春节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汲取最近全国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训,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薄熙来书记“安监工作是大事、要事,重庆要努力实现安全发展”和王鸿举市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都应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实践者、安全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安全责任的第一担当者,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有所建树”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亲自抓安全工作,亲自部署,亲临一线,带队检查督查。各分管领导、各水利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各水管单位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项目法人制和“谁投资,谁负责”、“谁投标,谁负责”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切实履行水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抓好水利安全隐患排查
要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以水利施工、病险水库、农村水电、水文测报、供水、河道采砂、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确保安全。
三、加强烟花爆竹和车辆管理,确保防火安全和交通安全
要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水安(2008)49号)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和防火防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车辆和船舶的运行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车船超速超载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水管单位要按职责加强对水库管理范围内码头、旅游船舶、交通运输船舶等水面安全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值班工作,确保节日平安
要按照渝水安(2008)49号要求,细化值班表,严格执行领导值(代)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做好值班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五、切实开展节前检查督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地、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节前水利安全大检查、大督查活动。要认真研究、精心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各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各病险水库整治责任主体、各农村水电站、各水管单位等要立即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要对开展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督促整改。从1月12日起,市水利局将在各区县、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督查的基础上,由局领导和市水投集团领导带队赴相关区县对各区县、市水投集团开展检查督查的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二○○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
2009年春节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在水利施工、病险水库、农村水电、水文测报、供水、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在建水利工程的围堰、高边坡、地下洞室、起重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和水库大坝、水电站、闸门、启闭设备、安全设施等。
(二)办公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三)车辆、船舶管理情况;
(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
(五)节日期间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二、督察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受检区县或受检单位的汇报。
(二)现场检查。深入水利施工和生产现场检查安全。
(三)交换意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及时向被督查抽查区县和单位反馈意见,并提出工作建议。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朱宪生
成员:龙和生、张富伦
联系人:龙和生,联系电话:13608303399
督查区县:南岸、九龙坡
第二组:
组长:韩正江
成员:刘正平、范容兰
联系人:范容兰,联系电话:13708344403
督查区县:涪陵、合川
第三组:
组长:祝良华
成员:鲁锡海、文明强
联系人:文明强,联系电话:13808321311
督查区县:巴南、綦江
第四组、第五组:市水投集团;督查范围:市水投集团投资和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
四、相关要求
(一)请相关区县(自治县)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自查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交检查组。
(二)请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月18日前报市局安办,同时报电子文档。
(三)请未被列入督查抽查范围的区县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搞好自查、督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并将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书面总结(含电子文档)于1月20日前报市局安办。逾期未报送的,局安办将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