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及计划》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切实做好今年的重点建设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2009年度全市重点建设实施类项目126项、重点建设预备类项目30项,现予以印发。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强化管理,制定科学严谨的实施计划,有效解决重点工程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确保完成当年投资建设任务。
各重点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抓好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职,主动配合,全力做好重点建设工程的审批审核、资金筹措、土地征用、电力供应、政策处理等服务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市重点办要加强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推广重点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二○○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doc:
1.2009年市重点建设实施类项目计划表
2.2009年市重点建设预备类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