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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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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亳政办〔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01-06
【实施日期】 2009-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六日

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  为加快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基(2007)15号)以及《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的意见》(亳政办(2005)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为重点,结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等工作,集中力量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以县(区)为主、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分年度规划,落实到每一所学校。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为标准化学校建设服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进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度超前发展,提前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
  (二)统筹规划、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各县、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学校危房改造、薄弱学校建设、特色学校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将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对照“基本标准”分类后,结合区域内中小学布局调整,分类分项,分期分批地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为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新建旧改并举的原则。各县、区在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学龄人口变化的影响等因素,着眼于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建学校要严格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布局选址、规划设计、规范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及相关学校改(扩)建,要对照“基本标准”,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逐一向标准化过渡,最终达到学校建设标准化。
  (四)先易后难的原则。各县、区在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对中心市区和县城内条件较好的义务教育学校,首先纳入年度计划,进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对所有县城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尽早纳入规划,分项实施;对少数问题较多、难度较大的学校,要给予管理帮扶和资金支持,以实现办学规范、管理科学的办学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使学校设置布局合理,选址科学安全,周边环境优化,校舍建设坚固,设施设备达标,学校经费得到及时足额保障,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校长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及年龄结构合理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德育首要地位,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四)加强学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民主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实施步骤
  2008年11月—12月为全面摸底排序阶段。各县、区对辖区内学校摸底情况进行统计和分类,安排全县、区标准化学校建设进度表。不同学校应对照“基本标准”制定达标计划,分步逐年实施,按序时进度进行考评。
  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序时进度表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成立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教育、发展改革、物价、财政、审计、建设、人事、安监、卫生、体育、公安、国土、编制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是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是实施主体,负责标准化学校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区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城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除相关文件规定用途外,基本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控和督导评估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细则》,对县、区标准化学校建设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六、考核与表彰
  市政府按序时进度对县、区年度标准化学校建设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级评选表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区的重要依据。对年度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实施的,将追究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规划期结束后,市政府对县、区标准化学校建设进行综合考核,组织召开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附件1:

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  组 长:沈 强(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  副组长:马昭华(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
    梁志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  成 员:孙绍光(市发改委主任)
   刘景才(市建委主任)
      王玉玺(市财政局局长)
      蔡怀乾(市审计局局长)
      龚健勇(市国土局局长)
      王洪杰(市安监局局长)
      齐建华(市卫生局局长)
      张景华(市物价局局长)
      周文峰(市体育局局长)
   张东亚(市编办副主任)
      李厚增(市公安局副局长)
     杜爱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杜爱玉兼任办公室主任。
 
  附件2: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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