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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指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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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06
【实施日期】 2009-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水利、农业)局:
  2009年全市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目标任务已由市农委分解下达(渝农发[2008]671号),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全面完成2009全年机插秧推广工作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组,负责全市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的督查指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工作分组情况
  指导组共分三个组,分别由罗泽宽、关力、邓光友同志带队,市农机办、市农机推广站、市农技总站有关人员为成员。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
  二、指导组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各地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区域规划、宣传发动、技术培训以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顺利开展。
  (三)及时总结基层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进行宣传,用于指导全市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
  (四)指导组内部要定期研究工作,指导组之间要定期交流情况,做到每个阶段有小结,工作结束后有总结,并及时向市农委、市农机办汇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是2009年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组肩负着指导、协调和帮助的重任,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全年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影响基层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增加基层单位的负担,以实际行动为基层同志作好表率。二是要重心下沉,靠前指导,力戒“走马观花”,要与基层的同志一道,研究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指导帮助基层开展工作。三是要坚持标准和原则,指导各地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明确指出,并共同研究解决。各组联络员要做好指导组相关工作的联系和衔接,并及时汇总相关情况。
  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实施乡镇的配合支持,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同时,要积极配合市局指导组开展工作,共同搞好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

二○○九年一月六日

  附件:

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组分组名单


  第一组:由罗泽宽同志带队,李树平(联络员)、胡腊全、杨培成、袁德胜、欧阳全参加,负责指导江津、合川、潼南、铜梁、璧山、秀山、黔江、酉阳、武隆、彭水、北碚、渝北。
  第二组:由关力同志带队,黄自力(联络员)、周正华、王伟、郭凤、田贵康参加,负责指导涪陵、长寿、梁平、垫江、开县、万州、忠县、丰都、石柱、城口、沙坪坝、九龙坡。
  第三组:由邓光友同志带队,孙友阶、汤长生、朱毅(联络员)、易倩、熊志刚参加,负责指导永川、大足、荣昌、巴南、南川、云阳、奉节、巫山、巫溪、万盛、綦江、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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