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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省政府认定的57个产业集群专业镇参加皖闽产业对接与合作座谈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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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安徽省  
【发文字号】 皖经明电〔2009〕4号
【发布日期】 2009-01-07
【实施日期】 2009-0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省政府认定的57个产业集群专业镇参加皖闽产业对接与合作座谈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  皖经明电〔2009〕4号

各市经委、工经委:
  皖闽产业对接会定于2009年1月12日在合肥市稻香楼宾馆举行。为加强省政府认定的57个专业镇与福建省的经济合作,请57个产业集群专业镇负责同志参加皖闽产业对接与合作座谈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经委抓紧通知所属产业集群专业镇,并于1月9日12:00前,统一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性别及手机号码报省经委创业指导处。
  联 系 人:曹文严
  联系电话:0551-2871824,E-mail:caowy@ahec.gov.cn
  二、参会人员于1月11日下午在合肥市银瑞林国际大酒店(阜阳路16号,电话:0551-5669999)报到,食宿费用自理。
  三、因省"两会"期间会议场地稻香楼宾馆实行交通管制,请参会代表务必于1月12日上午9时前在银瑞林国际大酒店集中乘车前往。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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