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经济运行动态专报制度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5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动态的分析研判,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依据,现决定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外经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管局、统计局、金融办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定期刊印《经济运行动态专报》(以下简称《动态》),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决策参阅。具体事项如下:
一、《动态》刊登内容为全市即期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和中长期发展趋势研判;
二、由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外经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管局、统计局、金融办等部门指定一位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动态》组稿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动态》的稿件编报和通讯联络工作;
三、《动态》为半月刊,原则上每月10日和20日分别刊印一期。每月20日出版的《动态》主要刊载当月上半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每月10日出版的《动态》主要刊载上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四、《动态》选刊信息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进行采写,内容上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尤其要注重总量、结构、趋势分析,进一步提高对经济发展的预测、研判、把握能力;
五、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报送稿件的第一责任人,报送稿件须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报市政府办公室;
六、紧急经济信息或重要运行动态可临时增发《动态》专刊;
七、《动态》的截稿日期分别为每月的8日和18日中午,请各部门在截稿日期前将稿件通过网络传送到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处(联系人:易广平,联系电话:82743167,电邮:ygp197749@126.com;陈晓星,联系电话:82743556,电邮:xxcking@yahoo.com.cn)。
二○○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