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恢复和巩固蔗糖产业发展的意见
景政发〔200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恢复和巩固我县蔗糖产业发展,县人民政府经深入调查、广纳意见、认真研究,现就各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恢复巩固蔗糖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蔗糖产业是我县的一个传统产业,是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企业增效的重要产业,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近年来,由于受价格波动和企业改制的影响,全县种蔗面积、甘蔗产量大幅下滑,特别是2008年以来,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我县的蔗糖产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面对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措施,找寻新对策,谋求新出路,牢固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发展蔗糖产业的良机,从国际形势看,前几年由于食糖价格下滑,巴西、印度、古巴等蔗糖主产国纷纷调整了种植结构,甘蔗在地面积大幅度减少,造成了国际蔗糖产量的缩减;从国内形势看,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东南沿海地区产业结构继续优化升级,蔗糖生产继续西进,主要向广西和云南两省区聚集,为我县蔗糖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我县在完成糖业总公司政策性破产后,引进了实力雄厚的恒东、恒漫制糖有限公司,为我县的糖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所以,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对狠抓蔗糖产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转变发展观念,改变工作方式,从过去发展甘蔗生产抓面积、促规模、保效益的方式,转变为抓效益、促规模、保面积的工作格局,从而实现我县蔗糖产业的恢复和巩固性发展。
二、蔗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扶持,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走“双高”的发展路子,通过调结构、优布局、提质量、降成本,逐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农、工、科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运营体制。
目标任务: 2009年种植甘蔗达4万亩,工业入榨量达16万吨。2010年种植甘蔗面积达5万亩,工业入榨量达23万吨。2011年种植甘蔗面积达6万亩,工业入榨量达30万吨。全县规划种植面积8万亩。
三、蔗糖产业规划布局
围绕甘蔗种植向大水大肥田地转移的思路,整合土地资源,鼓励甘蔗下田,加大“吨糖田”示范基地建设,扶持种蔗大户辐射带动产业发展,重点发展者孟蔗区(文井镇和锦屏镇)和漫湾蔗区(漫湾镇和林街乡)。
四、甘蔗收购价格
(一)从2008/2009榨季开始,甘蔗实行现金收购,即收即兑。
(二)2008/2009榨季至2011/2012榨季,制糖企业承诺实行甘蔗到厂保底收购价。其中,2008/2009榨季一类甘蔗(台糖16#、20#、26#,粤糖93/159、00/236、79/09,闽糖69/421,每年3月1日后砍蔗的选50#)到厂价为270元/吨(含县财政补助10元/吨的良种推广费);二类甘蔗(除一类甘蔗外的其他甘蔗品种)到厂价为240元/吨(含县财政补助10元/吨的推广费)。2009/2010—2011/2012榨季优一类甘蔗(台糖16#、20#、26#,粤糖93/159、00/236、79/09,闽糖69/421品种)到厂价为270元/吨;一类甘蔗(3月1日后砍蔗的选50#)到厂价为270元/吨;二类甘蔗(除优一类、一类甘蔗外的其他甘蔗品种)到厂价为240元/吨。
(三)实行甘蔗收购价与白砂糖年度销售均价联动制度。2008/2009—2011/2012四个榨季,甘蔗保底收购价将对应当年白砂糖平均售价3500元/吨(以税务部门核定的昆明交货价为准)。若当年白砂糖平均售价超过3500元/吨,则以白砂糖平均售价超过100元/吨为1个单元,在来年的10月30日前,以上一榨季进厂蔗单为准补给农民甘蔗款5元/吨(如白砂糖平均售价为3590元/吨,则视为3500元/吨,不补差价;如白砂糖平均售价为3605元/吨,则视为3600元/吨,应补差价5元/吨)。当白砂糖平均售价低于3500元/吨时,则保持保底收购价不变。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已经调整充实县蔗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并在县农业局设立蔗糖产业发展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蔗糖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蔗糖产业发展的领导、协调和服务,确保蔗糖产业得到恢复和巩固。
(二)推广良种。大力推广以新台糖系列、粤糖系列、闽糖系列为主的新品种,适度规划选50#等品种,到2010年使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
(三)提质增效。努力在甘蔗单产、含糖份、出糖率、企业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率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甘蔗平均单产达5吨/亩以上,含糖份达14.5%以上,出糖率达12.8%以上,安全生产率达99%以上。
(四)扶持政策
1. 扶持良种推广。2009年至2011年,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品种改良推广投入。
2. 扶持大户种植。公司对连片种植甘蔗20亩以上的农户,一是提供山地250元/亩、沙坝地和水田400元/亩的租地费贴息贷款。二是提供种苗贴息贷款。三是确保质量、价格不高于市场价的情况下,每亩预供100公斤的甘蔗专用肥料,费用以贴息贷款计。以上三项贴息贷款本金在甘蔗款中扣回。
3. 保障工作开展。从2009/2010年榨季开始,按工业入榨量提取3元/吨的甘蔗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由企业在当年榨季结束后第二月,按0.8∶1∶1.2的比例分配分配给乡(镇)、村、组。
4.保障原料运输。企业应预留蔗区道路维护资金,纳入企业核算,并按实际需要对蔗区道路进行维护,确保原料运输通畅。
二○○九年一月七日
附件:2009—2011年全县蔗糖产业发展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