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赣发改明电字〔2009〕1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交通局:
为做好2009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现就道路客运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营固定线路的道路客运,继续实行客票价格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企业可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农村道路客运已实行财政补贴,旅客客运票价不得提高。
三、根据省发改委赣发改商价字[2008]1202号文件规定,各地应根据成品油市场价格变化的实际情况作出安排。鉴于目前燃油价格下降的实际情况,春运期间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
四、各地要加强春运期间的组织领导,科学安排运力、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各有关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发布运输信息,认真做好春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与交通部门协调,切实加强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的价格监督与检查,对借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严厉查处。
省发改委
省交通厅
二○○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