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陈月亮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绍兴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春运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员、物资、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请在1月12日前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
二、强化安全管理
目前,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春运前,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春运中,要继续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运转情况的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和飞机。
三、科学组织运输
据初步预测分析,今年我市春运的客流量与往年相比将继续呈上升态势,而且今年元旦和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民工、探亲流易形成叠加,春运高峰期间运输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运输部门要在科学预测需求的基础上,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时增加线路,提高运行密度,尽量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有序流动的信息引导,掌握民工流动情况并及时提供给交通运输部门,以便安排运力。各运输部门在集中力量抓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好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确保节日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四、注重协调配合
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市县之间、部门之间要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要充分吸取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中春运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公安、交通部门保证道路畅通的联动机制。遇到恶劣天气需实行交通管制时,要积极采取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断放行等措施加强管理,尽量不封路、少封路;必须封路时,尽可能缩短管制距离、缩小管制区域,减小恶劣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要加强沿线区域联动管理,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阻塞。
五、提高服务质量
各运输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车站、码头和营业网点要努力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有条件的地方要提供电话订票、网上订售票和预售返程票等服务;要根据学生和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有组织地对学生和民工实行集中售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输企业要提高运输正点(正常)率,对延误的车船、航班要及时进行信息发布。有关部门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违法活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利用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班次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利用春运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
春运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春运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书面总结请于2月21日前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七日
附件:
绍兴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月亮
副组长:张海龙 市政府
楼建明 市经贸委
叶 根 市公安局
钱三雄 市交通局
张小帆 市安监局
成 员:杨志强 市委宣传部
商城飞 市经贸委
徐志伟 市教育局
裘凯音 市劳动保障局
王建平 市交通局
陈先清 市气象局
阮支越 铁路绍兴客运站
梁宝元 铁路绍兴货运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商城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仁海、潘国安、秋晓鸥、吕姚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