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大节日期间对困难退休人员帮困力度的通知
沪国资委分配〔2009〕6号
各出资企业:
搞好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大对企业退休困难人员帮困救助工作力度,对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企业退管机构正常运转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07)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党政工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关心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在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尚未向地区移交之前,各单位要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原有退管工作机构的作用,配备必要的退管工作人员,确保企业退管工作机构正常运转,确保过渡期间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不断不乱;未建立退管工作机构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职责,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位;要确保企业退管工作经费的落实,根据企业退休人员数量、生活困难退休人员情况等给予企业退管工作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加大对困难退休人员帮困救助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各单位党政工领导,要继续关心退休人员生活,特别是要加大对生活困难退休人员的帮困救助工作力度。企业不能以社区管理服务为由随意减少企业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要与社区共同做好退休人员的大病探望、后事料理等工作,指导帮助退休人员或其家属申请落实有关保障;要把退休人员全面纳入本单位帮困救助范围,对困难退休人员帮困送温暖做到不遗漏,全覆盖;重大节日期间,企业党政工领导要带头走访慰问困难退休人员,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到退休人员家中,共度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社会稳定。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