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对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和严格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切实加强对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和严格监管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八日
关于切实加强对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和严格监管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全力为市政府确定的拉动内需的基础工程建设、社会公益性项目等重大项目用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施严格监管,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和无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依法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的服务理念
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是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促进增长的重大战略,是主动应对金融危机,化解社会风险的有力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手段,是提升城市功能和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事关无锡长远发展的后劲,事关无锡在区域竞争中争先进位。当前,对重大项目用地的服务保障工作总的说来是及时高效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未批先用、边批边用、少批多用等现象,占无锡违法用地的比重较大,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打破体制机制的束缚,努力提高为重大项目用地提供服务保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正确处理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既要把事办成,又不能突破底线,简化、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积极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社会公益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同时,要结合我市人多地少的市情,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充分发挥重大项目节约利用资源的示范效用,推动我市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无锡发展转型、产业升级。
二、落实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重大项目用地的审批和监管
重大项目建设事关城市发展的长远战略,特别是在拉动内需的大背景下,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的服务保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遵循“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节约集约、优质高效”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的服务和监管工作。然而,重大项目因体量大、时间紧、跨度长、环节多等特点,给审批和监管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此,我们要在方法上有所变通、制度上有所创新,全力为重大项目用地“开绿灯、行方便”。首先,优化审批环节。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杂事合办,加快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定点和土地预审、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等的工作节奏,保证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其次,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对重点项目政策规定执行、建设规模控制、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审计监管制度落实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特别对边审批边用地项目,要尽快完善审批手续,避免违法用地。第三,加强稽察督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对重大项目审批方面的督查工作,对违反审批规程,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发改部门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稽察,及时发现审批等有关方面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部门协同,努力形成重点项目用地服务监管的合力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重点项目用地依法服务监管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结合起来,作为保障无锡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提升服务水平,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形成为重点项目提供全面优质高效服务和实施严格监管措施的合力。
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批牵头协调工作,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出具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或项目咨询联系单;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计划及时预下达建设任务意见;规划部门凭重点项目提供的发改部门的通知、项目咨询联系单或建设部门预下达的建设任务意见,出具选址图或地块图,确定项目用地的四至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凭项目及规划选址图或地块图办理用地计划申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用地预审、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测量等工作,在发改部门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核手续、建设部门正式下达建设任务书后,及时向省以上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并在得到省以上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后及时供应土地,核发土地证书;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市重点办及项目用地单位要树立依法用地意识,安排专人,主动沟通,及时提供相关报批材料,筹措落实相关审批资金,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其他各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不断加强对重点项目的依法服务和监管。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配合支持,齐心合力,共同为无锡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规范秩序和健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