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
去年以来,出口企业普遍遇到了人民币升值、退税率下调、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信贷政策趋紧和国际市场需求萎缩等问题。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对外贸易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形势比较严峻。为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对外贸易平稳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要与兰州海关、甘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单位加强沟通,联合行动,从出口产品开发、国际市场开拓、货物通关、商品报检、外汇结算到出口退税等环节共同做好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快退税速度,做到应退尽退。外汇、国税部门要加快企业退税单证审核和审批进度,对国税部门审核通过的出口退税资金,国库部门要及时退付到出口企业。
三、市商务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要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办理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贷款业务,缓解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四、进一步加大对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要尽快将兰州市外贸发展资金100万元下拨落实到各扶持企业。
五、支持出口企业使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降低收汇风险,对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按照实际投保费用总额的50%予以补助。
六、用足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有出口业绩和出口潜力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软件出口企业认证和各类出口产品认证费给予70%的补助;对开展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参加境外投(议)标等按规定给予70%的补助。
七、进一步改革海关作业流程,简化内部作业环节,继续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域通关模式,为企业提供“5天上班、7天服务、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改革海关担保作业方式,对AA类企业与海关签订《责任担保书》,货物担保验放手续可凭验放清单先行办理,不再逐笔审批和征收保证金。
八、兰州海关充分发挥电子口岸平台作用,积极推进联网申报、联网核查、联网作业等大通关建设。继续与银行协作推广“网上支付担保”业务,为入网企业提供“先放后税”的便利服务。通过试行网上电子申报,对AA类企业提供“无纸通关”服务。
九、检验检疫部门继续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提高服务效率。大力推行“绿色通道”、“直通放行”和电子监管等管理方式,实现检验检疫 “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
十、配合省上加快推进兰州无水港建设,实现兰州无水港与天津港的无缝对接,实现货物就地报关、报验、订舱和进出港,改善我市进出口条件,降低企业成本,创造高效、畅通的进出口环境。
十一、加强对外贸易预警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等各种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