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春节期间暨1月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督查行动的通知
穗建质〔2009〕11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有关单位: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另外,近期外省市连续发生起重设备、基坑坍塌等重特大事故,市领导对此十分重视。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结合1月份全市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的工作,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以安排好节日期间留守人员生活、消除深基坑、高处作业、大型起重设备等重点施工环节事故隐患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施工企业自查,各区(县级市)建设监督部门复查,市建委突击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2009年1月9日—1月12日。具体安排是:1月10日前由各企业开展自查;1月10日后,各区(县级市)建设监督部门对辖区内工地组织检查。
(二)督查阶段:1月13日—1月16日。具体安排是:市建委督查组,在不通知企业的情况下直接进入施工工地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节日期间留守人员生活安排情况,放假期间工地消防隐患排除情况,深基坑、大型起重设备、高空防护等主要方面的安全监管情况。
(一)深基坑方面:建设单位是否组织深基坑支护方案的评审;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进行严格审批;监理单位是否对第三方监测机构和施工单位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查跟踪等。
(二)大型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维护是否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和人员负责,操作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等。
(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方面:排栅、洞口(临边)防护设施和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等高处作业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
(四)建筑工地内的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情况。
(五)企业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节能等政策规定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做好督查。这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是检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是否真正落到实处,也是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具体行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市建委督查组抽查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将向全市通报,责令所属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办法》执行处罚决定,并跟踪督促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区(县级市)建设局要认真做好这次检查工作,检查简要情况于1月16日前书面分别报市建委,市建委将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五、督查组人员分组和工作安排
第一组:检查市重点项目、地铁工地、市政项目。
组长:林启华(市建委质安处副处长);组员:陈昱(市建设工程安监站副部长),董松(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第二组:检查越秀区、海珠区、番禺区和南沙区。
组长:陈锦煌(市建委质安处副处长);组员:孙志刚(市建设工程安监站副部长),郑庆荣(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副部长)。
第三组:检查荔湾区、白云区、花都区和从化市。
组长:陈庆亚(市建委质安处);组员:颜跃进(海珠区建设工程监督站副站长),市建设工程质监站1人。
第四组:检查天河区、黄埔区、萝岗区和增城市。
组长:李彦杰(市建委质安处);组员:罗文辉(市建设工程安监站副部长),林伟雄(市建设工程质监站高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