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西路道路工程项目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09〕2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工作部门:
《北京西路道路工程项目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八日
北京西路道路工程项目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八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要求,北京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力争于2009年9月30日前完工。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控制性工程涉及的拆迁工作必须在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其它非控制性工程涉及的拆迁工作必须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组织保障
为顺利完成北京西路项目征地拆迁及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决定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区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的北京西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部设综合协调、资金保障、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维稳信访、宣传等7个工作组。
指 挥 长:徐 恒(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莫 惹(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指 挥 长:肖家璇(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王建中(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高 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宗 文(市发改委主任)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筑江(市建设局局长)
李豫川(市住房局局长)
聂雪松(云岩区区委副书记)
强仕超(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董事长)
成 员:周 翔(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张海涛(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惠志(市监察局副局长)
罗恩华(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黄亚平(市城管局副局长)
陈 茜(市国土资源局常务副局长)
田儒康(市住房局副局长)
张建平(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 朱(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应建琴(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天华(云岩区委常委、区长助理)
张民建(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总经理)
刘继东(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
(一)综合协调组
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相关市、区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1.为市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按照市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2.检查市指挥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市指挥部的有关决定事项;
3.适时召开例会督促检查、协调处理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二)资金保障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云岩区政府和市建投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1.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征地费用已足额安排。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约8.4亿元,已到位6900万元。为确保按目标时限完成拆迁工作任务,在2009年元月15日前需到位4200万元,2009年2月15日前需到位4500万元,2009年3月1日前需到位2.1亿元,2009年4月30日前需到位2.4亿元。剩余资金按北京西路A标购置安置房源进度要求及时安排拨付。
2.工程建设施工费用。工程建设资金共需约8.3亿元,已安排拨付1.1亿元,2009年春节前需到位1.2亿元,2009年4月30日前需到位2亿元,2009年6月30日前需到位3亿元,2009年8月30日前需到位1亿元。
(三)征地工作组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市林绿局、云岩区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区按时限和工作要求,完成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和集中安置点征地转用报批手续。
(四)拆迁工作组
由市住房局牵头负责,市城管局、云岩区政府、市建投公司和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帮助、指导和督促相关区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方案,按拆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见附件)要求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五)工程建设组
由市建投公司牵头负责,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和云岩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编制科学施工组织方案,强化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按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六)维稳信访组
由市维稳办牵头负责,拟定维稳工作预案并适时组织实施相关维稳工作。
(七)宣传工作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拟定宣传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各省、市新闻单位,实施舆论引导,释疑解惑,为道路顺利实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工作经费
本项目可提取适当比例的工作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成本,用作加班、误餐、油料补贴及奖励等开支。
附件:北京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各标段拆迁工作任务分解
一、E标:
(一)大众橡胶厂提出开道口的问题,由市建投公司在2009年元月5日前将编制调整的规划方案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于2009年元月6日前予以审批。
责任单位(人):市规划局张建平
(二)警犬支队的拆迁问题,由云岩区政府于2009年元月10日前完成警犬支队的过渡搬迁点及永久安置点后拆除。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三)水电九局生产生活基地的拆迁问题,施工单位于2009年元月6日进场施工,由云岩区政府负责处理好其它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四)三环机械厂的拆迁问题,云岩区政府负责督促协调,与铁五局的资产处置方式一并处理,力争在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拆迁。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五)三桥村与金鸭村的房屋确权标准,由云岩区政府按高新区的确权标准执行,在2009年元15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六)跨210国道的跨线桥需占用省公路公司用地的问题,由云岩区政府先行商省公路公司,提出补偿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在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二、D标:
(一)圣丰汽修厂的拆迁问题,按评估价上浮30%标准实施补偿,在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二)三桥农民新村(35户),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三)贵兴木才市场的拆迁问题,提出要求对其房屋(1400平方米)按营业房性质确权补偿,由云岩区政府在2009年元月15日前再行协商达成基本一致意见后提出拆迁补偿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在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四)和尚坡村民组3户拆迁户问题,其中1户已拆除;汪贵云户云岩区已申请裁决,市住房局于2009年元月8日前下裁决,须于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拆迁工作;汪龙户待汪贵云户下裁决后,也于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人):市住房局田儒康
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三、C标:
(一)圣泉小学的拆迁问题,协议已签订,由云岩区政府于2009年元月10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二)拉丝厂自管公房和生活区的拆迁问题,由云岩区政府于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三)三桥村委会集体企业的拆迁问题,由云岩区政府于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四)C匝道涉及的三桥村村干部及另外2户散户的拆迁问题,由云岩区政府于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五)A匝道涉及三升房开公司临时售楼部的拆迁问题,由云岩区政府组织审计部门按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后补偿,于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六)B匝道涉及圣泉印务公司毛坯房(无证)的拆迁问题,由云岩区政府于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七)下五里村民组圣泉水厂地段70多户农房和影响B标2号隧洞的3户拆迁问题,由云岩区政府于2009年元月10日前提出具体的补偿方案报市政府审批,于2009年元月15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四、B标:
(一)桥面的投影处需拆除3户房屋,由云岩区政府于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二)9号孔桩占用北站的部分用地问题,由市政府给北站出函协调,力争在2009年2月15日进场施工。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五、A标:
(一)铁五局、铁二局、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的土地及房屋等资产的处置方式和原则,由云岩区政府于2009年元月6日前商铁路部门予以确定,力争在2009年2月28日前完成拆迁协议的签订工作。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二)"君临天下"项目的规划方案和单体方案,由市规划局在2009年元月10日前予以审批后由云岩区政府与宏基公司签订购房协议。
责任单位(人):市规划局杜清
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三)小车场地块的项目开发规划指标,市规划局在2009年元月10日前交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元月15日前挂牌,云岩区政府于2009年2月15日前完成购房协议的签订工作。
责任单位(人):市规划局杜清
市国土资源局沈可定
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四)海马房开公司地块3亩农用地转用列入2009年的云岩区第一批次用地报批,由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元月15日前按批次用地报市政府;项目单体方案市规划局在2009年元月10日前批复,云岩区政府力争在2009年2月28日签订购房协议。
责任单位(人):市规划局杜清
市国土资源局沈可定
云岩区政府杨天华
(五)A标涉及其它住房的拆迁协议由云岩区政府力争在2009年2月28日前签订房屋拆迁协议。
责任单位(人):云岩区政府杨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