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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商业企业开展“家家户户备年货欢欢喜喜过大年”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08
【实施日期】 2009-0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商业企业开展“家家户户备年货欢欢喜喜过大年”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繁荣活跃首都节日市场,营造安全、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让广大市民和在京的消费者能够方便的购买年货,过好“春节”,市商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家户户备年货,欢欢喜喜过大年”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月中旬-1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家家户户备年货,欢欢喜喜过大年
  三、活动地点
  各参加活动的商业企业店内
  四、参加企业
  重点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各大超市、专业专卖店和餐饮企业
  五、活动内容
  (一)“服务到高校”,针对在京外地学生回家过春节的消费需求,组织专项服务,满足学生集中购物需求。
  (二)年货集中展卖,各大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应积极推出年货一条街等不同形式的年货集中展卖活动,方便市民购买年货。
  (三)首都商业的祝福,市商务局专门制作了北京商业“福”字贴,通过各区县商务局,分发到各参加活动的商业企业,为前来购物的消费者免费发放,送去首都商业的祝福。
  六、活动要求
  (一)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二)严格执行《北京市零售经营单位促销管理规定》,营造安全、便利、舒适的消费环境。
  (三)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创新营销模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
  (四)以“家家户户备年货,欢欢喜喜过大年”为主题开展节日营销宣传,市商务局将组织媒体对消费亮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请各商业企业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尽快将活动的内容上报所在区县商务局,同时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
  联 系 人:齐雯
  联系电话:65252126
  传真电话:65257715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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