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安排,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市政府确定成立淄博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铁路各站段、各公路运输企业和主要车站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系统、本单位的春运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好春运工作方案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保证,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春运工作任务。
二、强化安全管理。运输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是春运工作的核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将运输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提前组织安排春运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铁路部门要确保铁路线路、车辆及其他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并注意做好铁路道口的安全防范工作。参加春运的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安全责任;要加强对参加春运的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及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查禁力度,完善检查制度,增设检查设施,防止旅客携带“三品”进站上车;要教育驾乘人员严格遵守安全驾驶规定,杜绝疲劳驾驶,严禁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和超速行驶。
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联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超载超限的治理力度,依法查处公路客车超员、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公安部门要在公路干线、城市主要道路等地段加强指挥和疏导,对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要设固定执勤点、事故报警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顿运输沿线和车站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坚决打击车匪路霸,确保广大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
三、科学组织运力。据预测,今年全市春运旅客发送量将达到390万人次,同比增长3.7%左右。由于2009年元旦和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等易形成叠加,春运高峰期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单位要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加强调度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时增加线路班次,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天气,做好应急疏运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
在优先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货物运输,尤其要保障煤炭、成品油和应市物资的运输需求。运输部门要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四、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为旅客出行创造便利条件。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树立良好的形象。各运输企业要加强管理,在站容站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设服务项目,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旅客出行提供便利,树立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良好形象。
春运期间,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宣传,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通报春运动态,发布班次信息、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满足广大旅客需求,营造和谐的春运氛围。
五、注重协调配合。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信息、措施、预案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公安、交通部门要建立保证道路畅通的联动机制,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阻塞的现象。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现行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票价;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乱涨价等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联手行动,加大对运输秩序的整顿力度,重点加强对无证经营、倒客倒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在主要车站、客源集散地等重点场所设立现场办公点,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要加大对公路“三乱”的治理力度,抓好畅通工程,确保国道、省道和市内主要交通道路的畅通有序。
为准确掌握春运动态,及时调度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网络和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春运联络、统计和信息工作,并于春运开始前将各单位联系人名单、值班电话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交通科,电话:3184261)。春运开始后,每5天报送一次春运动态;春运第一天、春节假日期间累计、春运结束后等有关数字和情况要及时报送;春运期间,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春运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月20日前书面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八日
附件:
淄博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顶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新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高晓峰(市经贸委主任)
孙家友(市交通局局长)
滕祖瑞(济南铁路局淄博车务段段长)
成员:赵悦杰(市经贸委副主任)
尹玉法(市教育局副局长)
柳奇(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孙清海(市民政局纪委书记)
韩发磊(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建业(市建委副调研员)
高天长(市交通局副局长)
乔聚文(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刚云(市安监局副局长)
赵淑温(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光春(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洪光(市邮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赵悦杰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