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发〔200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09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为圆满完成我市春运各项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利用召开会议、设立宣传点、书写标语口号、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春运宣传,营造声势,动员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春运工作,确保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让人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加强春运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春运工作协调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春运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春运领导机构。各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能,加强协调与配合,认真做好春运相关工作,确保我市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督查,消除隐患,把安全生产抓紧、抓细、抓实。一是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春运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系统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环境。二是要突出抓好春运交通安全。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道路的行车条件是否有保障;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的运输工具投入春运。三是加大对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超载、超速、农用车载客、酒后驾驶、冒险运行、疲劳驾驶或其它违章行为。四是严格“三品”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进入港站,带上交通工具。要加强对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四、合理调配运力。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春运客流变化规律,认真做好运力安排。一是要制订详尽周密的春运方案。认真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的春运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春运方案,特别是要有可靠的应急疏运和灵活调配运力的措施,确保运输需要。二是要切实抓好运输组织工作。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和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调度指挥,统筹安排,保证运力的合理投放。三是重点抓好民工疏运工作。各运输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安排好民工输送计划,组织民工有序输送。四是抓好重点物资的运输组织与综合协调,做好重点地区、重点物资、重点企业产品及原材料的运输,确保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五、认真维护好春运秩序。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客运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大整治运输市场的力度。坚决打击“拉客、倒客、甩客、宰客”、欺行霸市、非法营运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要加强客运价格管理和执法监督。今年春运继续实行公路客票价格不针对春运加价的政策,企业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包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市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长客运的运价按照政府指导价限定的浮动幅度内执行,政府定价的普通班车客运和农村客运票价不得上浮。对擅自涨价和提高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必须从严查处,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做好优质服务。春运期间,人员流动量大,抓好优质服务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管理,转变作风,讲奉献、树新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客运站在春运期间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设便民措施,为老、弱、病、残及军人提供专项服务,为民工住地、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上门售票。在农民工比较集中、流量较大的务工地,可采取提前预售车票、主动上门售票、组织开行民工包车等方式为民工返乡、返岗提供方便,让广大旅客在春运旅途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七、总结上报情况。春运工作结束,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上报情况,铁路、民航、公路运输、水运部门等部门要及时统计上报春运旅客量和货运量到市春运办,便于汇总上报情况。
春运期间,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春运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春运动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春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运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
泸州市2009年春运工作协调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万春 副市长
副组长 赵一先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李 锋 市经委主任
何文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中元 市交通局局长
郭 庆 市规建局局长
李克清 市安监局局长
张清满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陈昆德 市外侨旅游局局长
曹 杰 市物价局局长
漆会强 市民航局局长
杨德贵 泸州铁路有限公司经理
市春运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副局长李思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为:228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