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206号)精神,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5天。为认真做好我市春运工作,满足全市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证重点货物运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有序
春运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各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地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经委、铁路、交通、公安、人事劳动保障、安监、驻卫部队、武警部队、中宁县、海原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春运工作。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全市春运期间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各运输单位要根据本县、本行业(系统)工作需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本县、本行业(系统)的春节运输工作。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要予以保证。
二、强化安全管理,落实监督措施
春运期间,各县、各有关部门、各运输单位和运输企业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要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限、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禁止农用车载人上路和水上非法运输,保证道路畅通、水运安全。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车。
三、科学组织运输,满足旅客出行
由于2009年元旦和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民工、探亲流易于形成叠加,春运高峰期间运输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运输部门要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时增加线路,提高发车密度,尽量满足旅客出行需要。铁路部门要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以客为主,根据旅客流量流向特点,积极争取运力,满足旅客的乘车需要。交通部门要安排充足的运输能力,增开市内、外公路客运班线,组织开展和大城市间的客运直达运输,及时、安全运送旅客。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调度工作,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信息引导,掌握民工流动情况并及时提供给运输部门,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以便安排运力,保证运输需求。
各运输部门在集中力量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好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四、做好应急预案,防范事故发生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各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各运输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应急预案,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要加强对春运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即刻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形成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以备急需。
五、注重协调配合,力保道路畅通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密切合作和配合。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在充分汲取2008年低温冰雪灾害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保证道路畅通的联动机制。遇到恶劣天气需实行交通管制时,要首先采取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隔放行等措施加强管理,尽量不封路、少封路。必须封路的,尽可能缩短管制距离、缩小管制区域,减小恶劣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采取道路管制时,要向相邻地区的有关部门通报。要加强沿线区域措施联动管理,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阻塞。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措施联动,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六、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氛围
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车站要努力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要根据学生和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有组织地对学生和民工实行集中售票。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利用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辆班次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运输企业要提高运输正点(正常)率,对延误的车辆要及时进行信息发布。
各新闻媒体在春运期间要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各县、各有关部门的春运工作措施,及时发布春运动态信息,积极开展安全出行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利用春运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
春运结束后,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县、本单位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表彰先进,找出差距,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
中卫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于 霆 副市长
副组长:李俊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永刚 市经委主任
成 员:李 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戈 市发改委主任
朱耀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学成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冯旭东 市交通局局长
巫 磊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卫民 中宁县副县长
马良俊 海原县副县长
邹军利 中卫军分区参谋长
姜向东 武警中卫市支队支队长
仇光平 中卫火车站站长
高国丽 中卫邮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