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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垂管系统基层预算单位实行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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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甘肃省  
【发文字号】 甘食药监财〔2009〕13号
【发布日期】 2009-01-09
【实施日期】 2009-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垂管系统基层预算单位实行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  甘食药监财〔2009〕13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垂管系统基层预算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通知》(甘财库[2008]4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范围
  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二、资金范围
  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2009年度部门预算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
  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市、州局每年1月、5月分两次负责编制本局机关用款计划,同时代编所属药检所、县(区)局的资金用款计划,其中1月编报1—4月份分月用款计划、5月编报5—12月分月用款计划。
  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资金供给方式的主要变化。
  1、人员工资供给方式的变化:将原系统人员工资由省局统发,改变为由各市州局以国库支付方式申请经费,经费由省级国库直接划转到市州局零余额帐户,市州局再根据所属单位财务核算情况将经费从零余额帐户转拨本级基本户和药检所基本户发放。
  2、公用经费供给方式的变化:将原市县机构公用经费由省局按月拨付,改变为由各市州局以国库支付方式申请经费,经费由省级国库直接划转,市州局再根据所属单位财务核算情况将经费从零余额帐户转拨本级基本户和药检所基本户。
  3、住房公积金供给方式的变化:将原市县机构住房公积金由省局一次性拨付,改变为由省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申请用款计划,经费由省级国库直接转拨各市州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为了加快市县机构资金申请速度,保证市县机构经费的及时到位,经与省财政厅协商,我系统市县机构2009年1—4月经费指标暂由省局代为申请,争取在春节前将经费指标下发各单位。
  2、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市州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由原来的28家,减少为14家,各市州药检所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由市州局机关代编、代报,并转拨经费,不再单独上报用款计划申请经费。
  请各市州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保证人员工资的及时发放和工作经费的按时到位,确保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二○○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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