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宛政〔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九日
南阳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方案
为了造福全市白内障患者,推进视力康复,提高健康水平,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08〕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连续实施“曙光行动”,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实现白内障患者“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南阳的宏伟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通过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在全市建立长效机制,2010年后,做到白内障新发生一例,实施手术一例,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自2008年开始至2010年结束,为全市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全部实施免费复明手术,达到“六个无障碍”,即:政府组织领导无障碍、白内障筛查及患者组织输送无障碍、公众白内障知识普及无障碍、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白内障复明服务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据统计,南阳市2005-2007年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0202例。2008年,按照《南阳市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开展“曙光行动”,澄清全市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患者底数,共筛查出手术适应症患者22193例,实施复明手术12000例(其中:“曙光行动”1万例,“健康快车”和其它扶贫项目2000例),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年,继续开展“曙光行动”,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万例。同时,抓攻坚、上规模,一批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工作推进力度大的县(市区)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提前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
---2010年,抓检查、促建成,完成新增和剩余的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任务8000例,部分经济比较困难和复明任务重的县(市区),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全面实现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市”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南阳市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行动领导小组,更名为南阳市“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完善“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动创建工作。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加强对白内障患者的关心关爱。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改善民生的实事之中,形成白内障患者新发生一例、登记一例,手术治疗一例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除省助残济困总会免费提供的晶体等耗材外,每例手术定额600元(含手术费、筛查费、项目工作经费)。2009年,全市完成1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共需费用600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300万元,市残联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承担5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按每例250元匹配资金。
2010年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资金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二)资金拨付及使用。各县市区财政匹配的资金要纳入当年部门预算,于每年3月31日前拨入本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户。市财政承担的300万元要按各县市区手术任务数量,并结合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于每年上半年和第四季度分两次补助至各县市区。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万元拨入市残联帐户,专项用于创建活动的相关培训、聘请专家、宣传、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工作经费。
各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手术进度,定期向定点医院支付手术费用,待手术任务完成、经验收合格达标后,全部付清。
(三)资金管理。各级创建资金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各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创建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各级残联要会同宣传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方案,围绕“消除障碍,重见光明”的宣传主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创建工作的意义、步骤及白内障防盲、致盲的相关知识,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
(二)开展普查,澄清底数
一是由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负责,对白内障患者实行全面普查,填写《南阳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白内障患者普查登记表》。要在每个村和社区张贴普查登记告示,确保普查登记工作家喻户晓。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各县市区普查专线电话,为白内障患者及其亲属进行电话登记提供方便。三是各县市区残联、卫生局、民政局负责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患者的筛查,确定手术适应症患者,并由各县市区残联发放免费手术卡。白内障患者持免费手术卡到定点医院进行全额免费手术。各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筛查出的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患者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录入数据库,按要求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医院,开展培训
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省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手术定点医院标准》的要求,组织申报手术定点医院(必须是城镇医保定点医院或新农合定点医院),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原“曙光行动”手术定点医院不再重复审定)。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医疗事故的医院,将取消其定点医院资格。要为每家手术定点医院培训眼科专业人员,确保手术顺利实施。
(四)规范流程,确保质量
1.各县市区要根据白内障患者的居住地等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手术工作计划和手术时间表,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分期分批安排白内障患者到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实施手术。2、定点医院必须按诊疗工作流程与患者签订手术协议书。3、定点医院对持免费卡患者进行全额免费手术(含术前检查、人工晶体、术中材料、手术费用、术后3天用药及需留院观察患者的2天费用),跟踪术后反应。对术后出现并发症的患者,要及时采取免费处理措施,并上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若出现手术问题或医疗纠纷,按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4、定点医院要统一使用由省助残济困总会免费提供的人工晶体和优维素,不准向白内障患者推荐使用其它晶体,变相增加患者负担。5、定点医院要做好手术登记,认真填写《南阳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复明手术登记表》,并于月底前由定点医院汇总报各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复明手术登记表录入数据库,于次月5日前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凡白内障患者无联系电话的,须报登记表复印件);并于每周周五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实施手术的进度。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复明手术登记表的统计汇总,并录入数据库,于每月10日前上报省创建工作办公室;并于每周周五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向省创建工作办公室报告实施手术的进度。6.建立联系督导责任制。南阳市“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负责联系帮助、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创建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系督导责任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手术质量。
(五)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完成创建工作任务、通过自查已达标的县市区要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申请,认真进行检查验收。2010年下半年,对各县市区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将对全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南阳市“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任务和配套经费分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