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
一、 报送材料的项目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
3、由我办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报送盘1份;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2份);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①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②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③ 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 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⑤ 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⑥ 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⑦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⑧ 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⑨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
⑩ 科研材料。
二、 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有学校和省职改办的审批意见。
4、计算机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讲稿。讲稿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系一级提供,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
⑤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6、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④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 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不超过3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普通高等学校,中央部委和省属成人高等学校的评审材料可直接送我办,市、州电大、教育学院的评审材料由市、州教育局归口报送我办。
四、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同时负责未组建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附件2:
实验技术职务人员评审材料
一、 报送材料的项目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
3、由我办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报送盘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职改办印制);
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2份);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④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⑤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⑥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⑦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⑧科研材料。
二、 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有学校和省职改办的审批意见。
4、计算机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实验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编辑出版的著作及实验教材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 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不超过3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普通高等学校,中央部委和省属成人高等学校的评审材料可直接送我办,市、州电大、教育学院的评审材料由市、州教育局归口报送我办。
附件3: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
一、 报送材料的项目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
3、由我办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报送盘1份;
4、《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2份);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①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⑤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⑥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⑧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⑨《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
⑩科研材料(除代表作外,其它科研成果材料要提供复印件,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
二、 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有学校和省职改办的审批意见。
4、计算机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讲稿。讲稿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6、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专业性很强的教材虽未出版但必须是省级同类学校交流使用两年以上)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推广科研成果必须是经县级人民政府证明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③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 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不超过3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部委属中等专业学校的评审材料可直接送我办,省属中等专业学校,由省直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我办,市、州所属中等专业学校的评审材料由市、州教育局归口报送我办。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附件4: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
一、 报送材料的项目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
3、由我办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报送盘1份;
4、《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2份);
6、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①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②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 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 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⑤ 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⑥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⑦ 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⑧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
⑨ 教(科)研材料(代表水平的论文、论著提供原件,其它科研成果材料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
二、 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计算机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4、教学材料
① 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 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讲稿。讲稿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 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 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审核盖章,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五)教(科)研材料
1、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教(科)研论文必须是发表的,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必须是经使用证明质量较高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是得到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组织的专家机构评估认可的。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凡属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教(科)研论文,编写的教材(教参),共同完成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明确地说明其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 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 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不超过3部(篇);
2、 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表》;
3、 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