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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值班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河南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12
【实施日期】 2009-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值班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及代管单位:
  2009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了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调休情况具体安排以及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公休日、调休情况具体安排。根据国务院节日安排“春节”放假七天(1月25日至31日)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到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二、做好节日期间安全、消防、保密、防盗工作。节前要认真整理保密文件,送交机要室保存。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节日放假期间要关掉电源,认真检查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各处室(局)、直属及代管单位负责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目标,动员各方力量,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办公区、展区、酒店的安全,家属院要加强值班巡逻,配合各辖区公安派出所做好治安工作,确保安全不发生任何突发事故。
  三、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为了做好委系统节日值班工作,请各处室(局)、直属及代管单位务于1月21日前将节日值班安排报委办公室(1605房间)。以便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认真落实委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按照委值班制度要求,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应把值班情况及处理结果以文字形式与接班人员办理交接签字手续,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确保值班信息通畅。各处室(局)、各直属及代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出现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住宅电话同时联系不上的情况。
  四、节日期间大力提倡勤俭节约风尚。各处室(局)、直属及代管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深入贯彻落实学科学发展观,推动党和国家事业新发展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社会稳定及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与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要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严肃财经纪律,大力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风尚,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要加强服务意识,真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有力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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