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工作意见 2008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超标的现实和当前国内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举措,无疑使2009年安全生产形势更为严峻。做好全县2009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既是形势和任务对安全监管队伍能力的检验,也是为建国60周年营造平安稳定环境所必须的。 一、基本思路 实现一个目标,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大力提升五种能力。 实现一个目标,就是围绕州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全县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就是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提升五种能力,就是大力提升运用科学发展观创新监管的能力,大力提升依法行政、降低监管风险的能力,大力提升善于发现隐患和敢于整治隐患的能力,大力提升基层基础防范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大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安全的能力。 二、目标任务 确保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不突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安全生产事宜引发的热难点问题。 (一)保证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不突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不发生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综合监管,支持、协调、督促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力争道路交通、煤炭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不突破,消防、建筑、旅游、学校、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指标零控制。 (三)完成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证和续证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证和续证工作。 (四)加强县域国家省州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确保该领域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深刻学习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树立大局第一、工作第一、责任第一的观念,营造敬业尽职、高效快捷、团结协作、热情服务的工作氛围。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总结监管经验,吸取监管教训,扬长抓短,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筑牢基层基础防线。立足提高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抓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抓实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和安全知识更新工作,进一步抓实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岗前教育制度。加强对乡镇安监办和县级相关部门安监机构工作的支持、指导、协调和帮助,充分发挥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的作用,激发群众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监管的热情,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 (三)严格行政许可,完善监管程序,降低监管风险。严把非煤矿、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准入关,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和证照不全、证照过期的,一律依法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或整顿,拒不执行的,从严从重处罚,直至依法关闭;未取得安全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过期的烟花爆竹、农药经营户,一律不予办理安全证照和出示从业安全证明,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行为。从持证检查和监管入手,完善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听取介绍、现场检查、下达执法文书、复查、调查取证、处罚、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切实做到检查监管内容具体、目的明确、事实充分、依据准确、措施有力、跟踪及时、手续完备,最大限度降低监管风险。 (四)加强检查,突出重点,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情况的检查力度,全方位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扎实开展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巡查和安全监管。非煤矿企业检查不得低于四次,成品油加油站、化工企业、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储存仓库检查不得低于三次,农药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检查不得低于二次,其它必须监管的企业根据实际实施专项检查,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和跟踪监管。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预警预报、应急救援处置等制度。 (五)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应付整顿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并从严从重处罚,对整改无望和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关闭。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厉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隐瞒、漏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含量。鼓励和倡导科技兴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深造和知识更新培训,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推广应用安全有效的新技术和新工艺,严禁和严肃查处采用过时和明令禁止的旧工艺、旧技术、旧设备的行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最大限度减少采用旧工艺、旧技术、旧设备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大力推行非煤矿分层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强制机械通风等新技术,逐步实施成品油加油站防爆阻隔技术,加快本质治安工作。 (七)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综合协调的作用,努力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支持乡镇场和县级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和督促检查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重大庆典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分析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积极主动联系协调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推进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的方式,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煤炭、建筑、消防、电力、旅游、学校、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农副产品加工及冷储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加强与法律纪律机关的沟通联系,取得理解支持和关心爱护,理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法纪关系。 (八)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观念,加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教育,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运作,积极推进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打造团结和谐、攻坚克难、效能务实的团队。 二00九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