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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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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  山东省青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土资房发〔2009〕12号
【发布日期】 2009-01-12
【实施日期】 2009-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土地批后监管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29号)、《关于开展中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运行示范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7号)、《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08]284号文件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8]227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切实做好全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落实
  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制度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将其纳入各地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管理日常工作,按年度考核评比各城市工作情况,并公布国土资源部复查考核结果。通过监测监管系统对信息指标体系的分析,正确评价和判断土地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建立土地市场运行快速反应机制,为政府制定和调整土地政策,进行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监测监管系统增强政务公开和服务社会的力度,保障土地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采取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局组建一支紧密与松散型相结合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及分析报告人员队伍。各单位、各部门要确定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数据采集、审核、分析报告、信息上传及保密安全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安全规范运行。实现“专人、专机、专线”,负责及时传报真实、准确信息数据,同时,聘请专家运用科学理论和产业经济等形式,报告土地市场动态分析,积极推进监测监管制度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青岛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由局市场管理处总牵头,负责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定期完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报告;土地市场动态监管工作由局国有土地管理处牵头,负责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定期完成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分析报告;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技术工作,定期统计上传信息并出具土地转让、抵押、出租等相关情况分析报告;局直有关单位和机关有关处室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有关业务数据的统计和信息的提报及分析工作。
  各区、市国土局负责本辖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监测监管工作。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
  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制度,实现对土地市场动态变化情况的跟踪监管、及时了解、即时控制。同时通过即时发布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开展土地市场发展情况及其影响定期评价分析,为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手段。
  1、信息统计、通报制度。统计工作采用分类管理,即对土地来源及供应、开发利用、市场交易、土地资产处置等信息进行动态分类统计管理制度;实施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收购信息、土地处置等信息“双向”通报制度,既要向局领导小组通报,还要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
  2、土地市场有关非公示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协调合作机制。局市场处作为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参与、掌握、整理、更新、分析有关土地市场动态情况。各单位和机关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及时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土地市场基础数据、相关数据信息和分析报告,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4、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制定有效考核措施,对各单位各责任部门及时、准确、完整上报数据信息和科学真实编写分析报告;监测监管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实现“即时控制”,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保证监测监管工作规范实施;
  5、人员培训制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6、工作会议制度。局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及时总结、交流和部署工作。
  四、经费保障和使用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社会经济等领域较多。各单位要积极落实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场调查、聘请专家、系统维护等,保障监测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程序,要对监测监管工作切实负责。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  附件: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培新 局 长
  副组长: 陈立新 副局长
  杜本好 副局长
  赵富安 副巡视员
  成 员: 朱昌梅 市场管理处处长
  杨 军 国有土地管理处处长
  衣大庆 集体土地管理处副处长
  潘 奇 政策法规处处长
  徐传禄 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王育生 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
  曲福山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赵 伟 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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