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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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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建传真〔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01-12
【实施日期】 2009-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
  冀建传真〔2009〕3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40天。根据国家和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完善本地区公交春运工作方案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组织领导和协调好本地区公交春运各项工作任务。各公交经营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相应成立春运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
  二、科学调度,确保春运乘客及时疏散。各市要对今年春运形势进行充分预估,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组织、调度工作,安排充足的运力和油料等生产物资,保证春运期间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序运转。要充分发挥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在春运工作中的衔接疏散作用,加强与其它运输部门的联系,重点组织好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的集散和调度工作,确保乘客及时疏散。
  三、强化安全,确保春运秩序和谐稳定。各市主管部门、各公交经营单位要从“以人为本”出发,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安全措施。各公交经营单位要做好对春运车辆及有关设施的检查和保养,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公交职工、司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强公交停车场和油库安全保卫,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省建设厅成立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处,电话:0311-87904132。春运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省建设厅值班电话:0311-87902703,传真:0311-87023520。各地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确保春运信息畅通。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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