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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08年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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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福建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12
【实施日期】 2009-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南平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08年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
  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南平市粮食局2008年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岗位责任和绩效评估工作情况,认真做好“争先创优”总结工作,并于2月13日前将自评书面材料报送局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办公室(人教科)。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南平市粮食局2008年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强化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改善行政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培养并形成机关工作人员的团队意识、争先创优意识,促进全体工作人员依法、有效履行职责,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年度粮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总结去年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调整、完善和提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和粮食经济工作持续发展的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有效履职为目的,以绩效评估为抓手,以机关作风建设为着力点,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不断开拓我局机关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局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南平市粮食局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新仪局长任组长,杨建平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李一榕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白风俤、苏昌峰、徐耀华、何际平、李承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教育科),由何际平任主任,徐耀华、李承周为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争先创优"对象
  参加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分管科室的领导。
  四、"争先创优"内容
  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内容分为创业发展和履行职能两个部分(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五、考核办法及奖励
  1、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的考核安排在年终进行。考核以检查、抽查和平时发现相结合,与绩效评估工作相结合,根据"争先创优"内容,在各科室自评的基础上,召开局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予以考核评判。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2、各科室"争先创优"活动的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创业发展"考评分占20分,"履行职能"(考评内容以《南平市粮食局关于印发科室职能、岗位责任的通知》为基础)考评分占80分。同时,根据市效能办绩效评估考核结果(奖励或扣分),对应各科室职能予以加分或扣分。此外,受到省局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视情奖励1-3分(其中单项工作表彰奖励1分,综合性表彰奖励3分)。
  考核结果汇总公式:"创业发展"得分+"履行职能"得分+绩效评估奖励分-绩效评估扣分+省局、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分。
  3、考评时,先由各科室以书面形式逐项阐述本科室在创业发展和履行职能两个方面的工作业绩,提出自我评价意见(自评分)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教科)提交局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经综合考核评判,最后确定各科室的考评成绩。
  4、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实行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及各类"评先评优"活动相结合。凡"争先创优"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的科室,将不作为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的对象;其科室工作人员在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时,将不予评定为"优秀",同时将不作为参加其他各类"评先评优"活动的对象。
  5、根据《南平市粮食局绩效评估实行五个"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各科室在年度内凡有党风廉政建设、安全、计划生育、环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较大问题及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其"争先创优"的考评将实行"一票否决"。
  6、对年度考核总成绩名列第一位的科室,将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争先创优活动优胜科室"流动红旗。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形式的奖励。
  六、如有其他不详事宜,由局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及裁定。

  附件:

南平市粮食局机关科室"争先创优"活动考评办法

  一、"创业发展"考评办法
  对"创业发展"的考评实行基本分(其中"一增"考评项目基本分为20分,"两点"考评项目每项基本分为10分)+奖励分(封顶分5分)的办法。其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各科室在"一增"、"两点"两个方面的工作业绩。
"一增"是指:在开展创业竞赛中积极作为,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市局下达分解至各科室的创业竞赛指标任务。其考核指标:以100万元注册资金指标任务为基数,全额完成任务的,即得基本分20分。未足额完成任务的,按其完成比例相应扣减基本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递增50%奖励1分(奖励封顶分5分);未取得任何成绩的则不得分。
"两点"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争取省、市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方面成效显著;二是在为局机关或帮助市属企业有效减少债权债务方面作出积极努力并取得明显成效。其考核指标:
  1、通过积极努力,争取到粮食项目资金20万元以上,或争取到其他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的,即得基本分10分。争取粮食项目资金额每递增5万元,或争取其他项目资金每递增2万元奖励1分(奖励封顶分5分);争取粮食项目资金不足20万元,或争取其他项目资金不足10万元的,按其比例相应扣减基本分。
  2、通过积极努力,为局机关或帮助市属企业减少债务额达50万元以上,或追还债权额达10万元以上的,即得基本分10分(减少债务额每递增10万元,或追还债权额每递增2万元奖励1分,奖励封顶分5分)。减少债务额不足50万元、追还债权额不足10万元的,按其比例相应扣减基本分。
"创业发展"考核结果汇总公式:完成创业竞赛指标任务得分+争取省、市有关部门项目资金得分+为局机关或帮助市属企业减少债权债务得分。
  二、"履行职能"考评办法
  ㈠办公室
  --职能: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重要文件的草拟;负责制定和完善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内外协调、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安全保卫、文书档案、局域网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创建、计划生育管理、来信来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处理;负责机关车辆、财产、环境卫生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领导各项决策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承办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考评办法:各项职能基本到位,得基本分80分。如有下列问题,酌情予以扣减基本分: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以及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不力,或办理结果达不到领导要求的,每例扣减2分(如处置不当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每例扣减5分)。2、在创建文明单位、平安单位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因工作失职出现较明显问题而导致未"达标"的,每例视情扣减2-5分(情形较严重,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视情扣减6-10分)。3、政务信息的编发及报送出现一定失误(如漏报、失真等),每例扣减1分(有较大失误则每例扣减3分)。4、机要档案工作以及局域网建设和维护管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每例扣减1分。5、信访接待未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的,每例扣减1分(如处置不当被群众投诉,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扣减5分)。6、保密、保卫工作防范不当出现相应事故的,每例扣减2分(若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则取消参评资格)。7、未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每例扣减2分(如处置不当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扣减5分)。8、文秘工作(包括重要文件的起草及各项综合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一定失误的,每例扣减1分(情形较严重的每例扣减3分;若失误系主办科室提供的数据等资料有误所造成,则每例视情扣减主办科室1-3分)。9、与省局、市政府、县(市)粮食局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不到位,对全局工作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每例扣减2分(情形较严重的每例扣减5分)。10、在机关财产、车辆管理等后勤工作中,因管理不当造成一定损失的,每例扣减2分(损失较大的每例扣减5分;发生重大事故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取消参评资格)。11、承办局领导各项决策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不力,未达到领导要求的,每例扣减3分。12、工作中有其他明显失误等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1-5分。
  ㈡人事教育科
  --职能: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奖励惩处、技术职称、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负责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项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网点人员和工资统计汇编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普法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出国政审及因公出国手续的办理;负责市粮食经济学会日常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并负责指导市属单位离休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并承办党办监察室的部分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绩效评估日常工作。
  --考评办法:各项职能基本到位,得基本分80分。如有下列问题,酌情予以扣减基本分:1、在干部人事、奖励惩处、技术职称、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以及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等项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工作失误的,每例扣减5分(如处置不当被投诉,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扣减10分;若情形较严重的,取消参评资格)。2、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未按政策及规定程序办理,出现一定失误的,每例视情扣减1-3分。3、教育培训、法制工作、普法工作未按上级部署要求如期开展,或因指导不力导致在全省处于落后局面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4、经办有关外事工作因失职出现失误,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每例扣减5分;被市外办通报批评的,每例扣减10分。5、学会工作组织不力,未及时完成省、市局和省学会工作任务的,每例扣减2分(被通报批评每例扣减5分);受到省学会表彰奖励1-3分。6、在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到位,离退休人员应享有的待遇不落实,每例扣减5分;有关制度(如老同志生病住院探示慰问制度等)执行不到位的,每例扣减1分;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被老干部投诉,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扣减5分(情形较严重的,取消参评资格)。7、负责绩效评估工作未达到上级和局领导要求的,每例扣减3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扣减10分(情形较严重,局机关工作被上级"一票否决",负有失职责任的,取消参评资格)。8、工作中有其他明显失误等问题,每例视情扣减1-5分。
  ㈢综合业务科
  --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负责市本级储备粮油规模的落实及省、市储备粮订单任务的完成,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储备粮油规模的落实及各级储备粮订单任务的完成,确保粮食直补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粮食总量平衡计划和宏观调控工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各县(市)粮食安全预警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组织粮油余缺调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全市粮食仓储工作、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和储备粮轮换工作的管理及督导;负责全市粮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工作;负责承办省内外产销区粮食购销协作的组织工作;负责承办有关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工作。
  --考评办法:各项职能基本到位,得基本分80分。如有下列问题,酌情予以扣减基本分:1、贯彻执行粮食购销政策不力,市属企业在执行粮食直补等项政策工作中出现失误而被农户投诉,导致一定负面影响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情形严重的取消参评资格)。2、非政策因素和非不可抗力原因,市本级储备粮年度订单收购计划未完成,年度轮换计划不到位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3、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防范措施不力(如对市场粮价异动情况的报告不及时等),组织粮油余缺调剂不到位,导致南平市区出现市场粮油供应脱节等问题的,每例扣减10分(情形较严重,或属于责任事故的,取消参评资格)。4、因指导不力、督察工作不到位,市属国有粮食企业粮油库存、质量和安全保管出现事故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事故重大,被上级通报的,取消参评资格)。5、未按规定和局领导要求及时提供粮油产销形势及价格动态分析预测的,每例扣减3分。6、指导全市开展粮油安全大普查工作组织不力,相关工作不到位的,每例扣减2分(工作在全省处落后状况,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7、在军粮供应工作中,出现供应的粮油品种质量不符合军供政策有关规定,或服务质量较差等问题而被部队投诉的,经查实每例视情扣减2-5分。8、承办省内外产销区粮食购销协作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每例扣减5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扣减10分)。9、参与创建"服务发展最佳科室"活动被评为"最佳科室"奖励2分,被评为"不满意科室"则扣减2分。10、工作中有其他明显失误等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1-5分。
  ㈣监督检查科
  --职能:负责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粮食政策、法规,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审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承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各地粮油质检机构,认真贯彻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有关法规以及检测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和安全,落实全市粮食监督检查机构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并实施辖区内粮油市场和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的发展规划,培育完善粮食市场体系;负责市本级治理粮油"餐桌污染"和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的工作;负责粮油流通市场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对外经济联络与协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治理"餐桌污染"等项工作的统计工作;负责有关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承办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市本级开展创业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  --考评办法:1、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方面:⑴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查、发证工作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出现一定失误的(如审查把关不严,对不符合条件的粮食经营者发放收购资格证等),每例扣减3分(有被群众投诉,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有违规问题且性质较严重的,取消参评资格)。⑵指导不力、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本系统陈化粮销售处理工作出现相应事故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⑶未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粮油、饲料等产(商)品质量的检查工作,每例扣减2分(质检结果不准确,被经营者投诉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⑷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承办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或处置不当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每例视情扣减3-5分。⑸执行省局、市政府下达的阶段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达到上级工作要求的,每例扣减5分(工作在全省处于落后状态,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视情扣减6-10分)。2、在贯彻执行粮油、饲料质量和标准等有关法规以及检测政策、制度和办法的工作中,指导不力,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现相应事故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情形较严重、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参评资格)。3、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人员、经费,推进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等项工作的考评,与省局对我市考核的结果(扣减分)相对应。4、组织开展市本级治理粮油"餐桌污染"和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的工作不到位,工作质量未"达标"的,每例扣减2-5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视情扣减6-10分)。5、粮油信息未按规定要求及时编发,或出现失真等问题的,每例扣减1分。6、对外经济联系与协作工作的环节出现脱节或失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局工作,每例视情扣减2-5分。7、统计报表工作在全省评比中排名第一位奖励1分,排名在后三位相应扣减1-3分。8、承办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工作不落实,工作质量达不到领导要求的,每例视情扣减2-5分。9、指导不力、组织不当,行业管理和行业协会工作出现较明显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2-5分。10、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创业竞赛工作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视情扣减5-10分。11、工作中有其他明显失误等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1-5分。
  ㈤行业管理科
  --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宏观管理市本级粮食企业;负责粮办工业科技政策的实施和管理,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促进粮油转化增值和附营业务的发展;负责粮食加工业的统计;负责指导实施粮食企业改革,帮助粮食企业扭亏增盈;负责市本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承办有关粮食产业集群规划和发展的工作;负责机关工会的日常工作。
  --考评办法:各项职能基本到位,得基本分80分。如有下列问题,酌情予以扣减基本分:1、在贯彻粮食政策和法律规章,宏观管理市本级粮食企业工作中有明显失误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2、在指导和组织市属企业实施改革中,工作不力,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每例扣减5分(情形较严重并有失职责任的,取消参评资格)。3、指导不力、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直属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每例视情扣减2-5分(事故重大,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取消参评资格)。4、承办有关粮食产业集群规划和发展的工作不落实,工作质量达不到领导要求的,每例视情扣减2-5分。5、工作中有其他明显失误等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1-5分。
  ㈥财务审计科
  --职能:贯彻执行会计法,负责粮食财务管理,对会计工作、税收、信贷、各种粮食补贴、费用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督促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并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粮食风险基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全市粮食会计报表汇总、财务分析工作;会同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本系统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各县(市)筹措企业改革资金、兑现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的工作。
  --考评办法:各项职能基本到位,得基本分80分。如有下列问题的,酌情予以扣减基本分:1、指导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在贯彻执行会计法以及粮食财务管理工作中有违规违纪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情形较严重,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参评资格)。2、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粮食风险基金的工作不到位,负有一定失察、失职责任的,每例扣减3-5分。3、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提供财务分析报告的,每例扣减3分。4、对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缺乏有效监督,造成一定的不应有损失,每例视情扣减3-5分(情形较严重并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每例视情扣减6-10分)。5、对本系统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缺乏有效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导致工作落后、被动(如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当年经营实现盈利的目标任务未完成),负有一定失职、失察责任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6、对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把关不严、缺乏有效指导及监管工作不到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情形较严重,或发生被有关部门查处问题的,取消参评资格)。7、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各县(市)筹措企业改革资金、兑现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工作中组织不力,负有失职责任的,每例扣减10分(情形较严重,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参评资格)。8、工作中有其他明显失误等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1-5分。
  ㈦党办、监察室
  --职能:负责协助局党委领导处理党务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局机关和市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规划,承办党组织的组建、换届选举及基层支部班子成员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与人事教育科共同负责局机关干部考核使用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协助做好人事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常年性党性党风和党的纪律教育;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市属单位推行企务公开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承办上级党组织、监察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  --考评办法:各项职能基本到位,得基本分80分。如有下列问题,酌情予以扣减基本分:1、协助局党委领导处理党务日常工作不力,或办理结果达不到领导要求的,每例扣减2分(如处置不当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2、在宣传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负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计划等方面,未按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开展工作,或工作质量未达到上级规定要求的,每例扣减5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视情扣减6-10分)。3、在党组织的组建、换届选举及对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考核任免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运作,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4、党员发展工作未按规定程序运作,或把关不严,发展对象明显不符合入党条件,在群众中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每例视情扣减2-5分。5、在机关干部考核使用方面,未尽到监察之职及负有失察责任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2-5分。6、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不到位,对出现的违纪等问题负有一定失职、失察责任的,每例视情扣减3-5分(情形较严重,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例视情扣减5-10分)。7、对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工作指导、督察不力,群众对政务、厂务公开工作有较大意见及投诉的,每例视情扣减3-5分。8、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工作中,处置不当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每例扣减5分(如违规处理、情形较严重,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参评资格)。9、未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及市监察局下达的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未达到上级规定要求的,每例视情扣减2-5分。10、工作中有其他明显失误等问题的,每例视情扣减1-5分。
  三、纪律处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如有下列情形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形较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辞退:
  ㈠应予纪律处分的
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  2、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
  3、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  4、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  ㈡应予辞退的
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  3、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  4、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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