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地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各部门: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运行平稳的态势。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事故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按照李鸿忠省长强调的以“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的“三铁”措施抓好安全工作,促进各地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尽快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政府提交年度安全生产述职报告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238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建立各地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述职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主要负责人在每年元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新一年拟采取的措施进行年度述职。
二、安全生产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地主要负责人在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面所做的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本地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新的一年拟采取的措施等。
三、述职采取书面报告的方式。各地主要负责人的书面述职报告,于每年1月15日前提交到市政府、抄报到市安办。
四、各地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作为政绩评价的内容之一。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