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区食用菌产销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桂农业办发〔2009〕4号
【发布日期】 2009-01-12
【实施日期】 2009-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区食用菌产销工作的通知
  桂农业办发〔2009〕4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防止我区食用菌特别是蘑菇价格大起大落,确保全区食用菌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全力化解食用菌产销风险。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食用菌技术指导和服务,依靠科技不断增强食用菌产业抗风险的能力。一要调优结构,加快实现周年生产。大力发展木耳、秀珍菇、金福菇、姬菇等中高温菇品种生产,结合原料本地化,合理安排周年生产计划,保持常年供应,化解品种过于单一的风险。二要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各地农业技术推广、科研部门要及时组织技术力量下乡进村,指导菇农掌握食用菌无公害栽培、科学防治病虫害等技术,促进食用菌产品实现优质高产高效。三要强化简易加工技术培训,使菇农掌握蘑菇盐渍等简易粗加工技术,在价格较低时组织就地加工,扩大储藏规模,延长出售时间,避免集中上市,降低市场风险。
  二、积极促销,大力推动食用菌产品货畅其流。一是迅速组织产品展示推介会、产销对接会、经贸洽谈会、现场品尝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为产销双方牵线搭桥,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和完善我区鲜菇流通渠道和销售网络,全面推介我区特色食用菌产品品牌。二是广泛动员鼓励区内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批发市场、经销大户等扩大收购、储藏和加工,缓解食用菌特别是蘑菇销售的压力。
  三、强化服务,重点确保销售渠道顺畅。一是加强食用菌特别是蘑菇市场的运行监测。各地要尽快开展蘑菇价格和购销情况的每周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蘑菇市场流通动态,并分析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及措施,指导菇农防范风险。二是规范食用菌生产及流通管理。对违法销售违禁农资,随意添加增白剂、荧光剂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确保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引进外地客商,培育顺畅流通渠道,坚决打击欺行霸市,杜绝任意压级压价的坑农行为发生。
  四、加大宣传,加快形成拉动食用菌消费的良好氛围。一是紧紧抓住我区冬季食品消费旺季,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力量,通过专家讲解、科普摘登、小贴士等形式,大力宣传食用菌的营养价值,掀起食用菌消费高潮。二是积极营造食用菌文化,结合旅游、礼品、佛教文化等多方面包装,推广健康食用菌理念。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促销活动,通过在市场、超市等设置食用菌专柜、在肉食产品销售处张贴食用菌和肉食一起烹调的建议和简易菜谱等,提高消费者对食用菌的认识,拉动食用菌的消费。
  五、加大扶持,着力推动我区食用菌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尽快实施设备补贴,带动食用菌生产发展。争取将食用菌生产、加工设备纳入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扶持、引导农民和食用菌企业,通过引进推广先进、适用、高效的运输、粉碎、搅拌、装袋、灭菌、分级、冷冻、包装等新型农业机械和现代大棚设备,带动产业投入。同时争取金融等多部门支持,采用多户联保等形式给予农户信贷支持,以增强我区食用菌生产装备实力,扭转栽培效率低下局面,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产业效益,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