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
2009年是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总体思路是:充分把握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接建国60周年为契机,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为源头,突出省会和重点项目建设,以更大的魄力、更高的水平、更强的力度推进三年大变样工作,为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推进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做出贡献。
基本任务是:确保五项基本目标全部完成2/3以上,其中石家庄完成70%以上。
一、强力推进各项改革
(一)强力推进规划设计体制改革,着力解决规划设计水平不高、机制不活的问题,构建开放竞争、选优选佳的规划设计市场新机制。研究出台《关于创新机制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的指导意见》。放开市场,引进竞争机制,搭建服务平台,真正把国内外一流规划设计单位和大师引进来。改革规划编制和审批办法,采取公开、平等、择优的办法,提高规划设计的质量水准。健全决策机制,做实省市两级专家咨询委员会,扩大公众参与程度,提升规划设计决策水平。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规划编制和建设单位设计投入。改进规划许可管理,超前服务、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规划编制单位体制改革和建筑设计单位改制步伐,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和激励制度,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大力扩大对外技术合作。
(二)强力推进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渠道窄、融资难的问题,构建城建投融资新体制。近期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意见》。打造城建投融资平台,突破部门局限,整合存量资产,组建政府直接管控的投融资主体,建立资源转化、资本注入、债务偿还和人才激励机制,赋予其承担城市建设领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公益性项目融资、建设、管理职责。拓展城建融资渠道,扩大债券、信托、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比例,完善土地收储开发制度,大力开展项目融资创新,加快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城建投融资环境,理顺政府职能部门与投融资主体之间的关系,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基本完成,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三)强力推进城镇住房保障体制改革,着力解决保障能力不高的问题,构建以廉租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新模式。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的各项政策,创新方法,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适时统一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允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自主选择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将原计划由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部分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保障户数提高到85万户。大幅增加廉租住房数量,提高实物配租比例,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通过搭配建设、集中建设和购买、长期租赁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廉租住房2万套以上。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投资、有限产权、自主认购的廉价房保障新方式。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营,提高增值收益。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率力争达到45%以上。
(四)强力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职能不顺、管理粗放的问题,构建责任明确、管理精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6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实施管理重心下移,设区市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责权分明、管罚分开、建管分离的思路,赋予区级政府更大的城市管理权限,强化街道办事处的管理服务职能。推进精细化管理,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加快邯郸、唐山数字化城管试点步伐并扩大试点城市。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管理内容具体化、管理指标明确化、管理责任区域化的要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强力推进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工作进程,基本实现管理与作业分离,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考核,提高管理效能。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规划工作力度。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健全规划体系和严格规划执行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适应城镇化发展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要求,加快建立高质量的规划体系,完善区域城镇布局,推进中心城市做大做强,支持中等城市加快发展,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大力开展专项规划,做好景观风貌、城市色彩、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交通、绿地系统、抗震防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实现规划横向拓展;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实施备案制度,对土地开发强度、设施建设配套等进行有效调控,实现规划纵向延伸;抓好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全面完成城市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详细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抓好城市出入口、中心区、景观线、历史街区、滨水地区等重点部位城市设计。建立方案评估选优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公众的作用,制订一批优秀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为促进城镇面貌大变样提供条件。强化规划监督管理,大力推行规划委员会、规划督察员等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格规划实施,强化执法责任,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违规审批项目现象,建立根治违法建设长效机制,使城市规划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和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与景观建设力度。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加快市区“退二进三”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关停分散燃煤锅炉,确保按时完成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有条件的力争提前完成三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切实加快固体和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设施建设。树立景观和生态并重理念,注重保护和利用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全面整治城市河湖水系,打造近水亲绿宜人绿色空间。深入实施绿地系统规划,加强园林绿化管理,提高园艺水平和施工质量。开展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省新建100个游园、100个片林,新增绿地5000公顷,力争新增1-2个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唐山、邯郸、秦皇岛市等要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迈进。大力抓好主次干道、迎宾线、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沿线等重要部位和节点的绿化美化及综合整治,坚持功能性和装饰性相结合,规划建设一批广场、游园等重点项目,在国庆节前展示形象。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工作,制订质量标准,抓好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充分考虑建筑节能降耗,妥善解决居民利用太阳能等问题。加大精品街道、示范地段和精品工程推进力度,精选材料、优化设计、精心施工,主干道、迎宾线建成精品示范街道,完成一批外观改造精品建筑。
(三)进一步加大拆迁安置力度。以项目和环境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大拆违拆迁力度。围绕重点项目推进拆迁,各设区市年内要完成三年拆迁任务的80%以上。围绕环境建设推进拆违,基本拆除城区范围内道路两侧所有违法建设和超期临建,主次干道两侧、铁路沿线、城市重要节点的实体围墙全部拆除。坚持拆迁与安置相结合,切实把拆迁后的安置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同时积极推行拆迁货币补偿,确保被拆迁人按时得到安置。
(四)进一步加大“三改”工程推进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通过支持和鼓励居民购房消费、多渠道招商引资、积极推行货币补偿等办法,坚持高标准规划设计,合理控制改造开发强度和标准,加快推进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和城中村改造。2009年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完成80%的拆迁、50%的改建任务;力争50%的城中村完成拆迁、安置和土地收储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按照“统筹规划,综合整治;补改结合,配套建设;标准适宜,确保质量”的原则,加快旧住宅小区改善,实现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目标,旧住宅小区改善完成三年任务的70%。实行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旧住宅区工程项目季度联查制,确保工程的有效推进和标准、质量。
(五)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扩大投资规模和优化投资结构并举,继续加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全省力争比上年增长24%以上。突出投资重点,围绕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功能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的项目,重点投向城市道路、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公交、燃气、供热等领域。按照所有县城以上城镇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的要求,全省所有县城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要全部开工,确保年底竣工50座污水处理厂和65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深入开展城建便民工程,抓好背街小巷、便民市场、公厕等改造。加大项目组织和调度力度,确保投资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建设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和稽查,规范市场行为,确保良好市场秩序。
(六)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促进力度。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101号)。活跃住房消费市场,切实把国家和省支持、鼓励居民购房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刺激住房交易市场,放宽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调整销售、转让等环节的税费政策,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范围,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理价格促进销售,进一步激活市场。按照城市区域统一掌握“90、70”政策,搞好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总体上保证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创造宽松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清理审批收费项目,提高工作效率,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加强市场监测和引导,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增加市场透明度,引导房地产企业开辟中小城市市场,扩大房地产市场总体规模。
(七)进一步加大精品工程建设力度。健全精品工程的设计机制,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决策和评审制度,大力推进方案设计招标。完善精品工程培育机制,各市结合近期建设规划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制定精品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建立项目库,组织高水平专家在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加快精品工程建设,各市启动不少于5个、省会启动一批精品工程项目设计和建设工作,有重点地培育标志性工程建设。加大精品工程项目建设的省级督导和技术支持,省重点培育和督导每个设区市3个以上精品项目或标志性建筑。完善精品工程评估、选优机制,多渠道、多形式举办精品建筑展示和优秀设计方案评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八)进一步加大农村新民居改造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新民居建设,年内每个县(市)建成1-2个、有条件的地方建成一批体现燕赵新民居特色的样板村。结合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农村危旧房屋改造试点、农场林场棚户区改造试点,做到村村都有体现区域特点、适应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样板房。重点做好铁路、主要公路沿线两侧、城市近郊、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农村民居的建新与修旧。不断总结、挖掘和推广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好经验。
三、以省会为重点打造示范样板
(一)在提高水平上率先创建规划设计创优体系。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善规划体系,切实加强专项规划、控详规和城市设计工作,严格规划管理。开阔视野,提高鉴赏水平,加强城市主色调、景观树、文化特色研究。建立规划设计创新、选优、选佳的工作机制。
(二)在创新机制上率先构建起城建投融资平台。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合资源、资产、资本、资金,构建起规范的城建投融资平台,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拓展融资渠道,创新直接融资手段,提高融资能力。
(三)在展示形象上率先建成一批示范精品工程。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向国庆60周年献礼项目的建设,全面带动城市改造。在铁路沿线、出入市口、迎宾线等部位,成规模、成片区,谋划实施一批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品质,突出省会特色。合理控制旧城拆迁改造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改善居住环境。
(四)在精细管理上率先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切实调动区级政府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抓住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按照规划控制轨道交通沿线的各类建设。
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一)持续优化城市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结合形势要求对已经公布的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新制定的抓紧制定,尽快出台《河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立法步伐。推进审批大提速,按照加快项目建设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程序,简化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能。推进作风大转变,改变以审批为核心的管理方式,在审批环节推行主动服务、超前服务,落实“作风建设年”的要求,打造服务型政府。
(二)健全有利于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支持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重大项目选址和政府资金投入向中心城市的主城区倾斜。着力破解城市改造建设资金瓶颈,以省会为试点,整合打造融资平台,设立规范运作的城建投融资主体,在直接融资方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然后在全省推开。打造招商大平台,在省会举办第二届“城博会”,大力推介城市形象,大规模开展城市改造建设项目招商引资活动。在廊坊举办第三届中国城市建设投融资论坛。
(三)强化协调监督工作力度。针对不同阶段的重点和特点,采取多种方式,以更强的力度加大对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做到每月都有专门监督任务。定期组织工作推进调度会,精选会议主题,加强对污水垃圾设施建设、三改工程和住房保障、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和街道景观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的阶段性调度,着重剖析梳理存在问题,集中解决各地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努力把调度会开成现场会、培训会。组织献礼项目评审会,交流工作经验,以向国庆60周年献礼项目为示范促进精品工程建设,带动城市改造建设工作全面展开。组织推进深化改革的专题调度,分析问题,交流做法,研究办法。
(四)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组织赴外省先进地区进行重点考察学习,针对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政策建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发现、总结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先进典型、成功做法,培育示范样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工作交流机制,针对一个时期、一定范围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研讨会,交流研讨工作举措。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大力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认真研究解决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围绕城市管理、现代化城市、景观环境、建筑节能、献礼和精品工程等重点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统计分析,梳理剖析问题,归纳总结做法,指导工作推进。结合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开展重点跟踪调研,着重剖析影响市场信心和发展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六)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培训,深化领导干部城镇化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知识再教育,组织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国外培训班,提高各级干部驾驭城市发展的能力。培养专业领军人才,发挥科研设计单位和大众媒体作用,建立普及城市建设知识的“大讲堂”,发现和培育省内专业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推进规划设计机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采取灵活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七)营造群众广泛关注的舆论氛围。建立与民互动网络,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媒体等工具,了解民情民意,沟通政策信息。组织专栏专访活动,继续组织举办三年大变样记者行、阳光访谈等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在报刊、电台、电视台设立专题或专栏,提高宣传报道深度。举办专题展示展览,建立固定场所、固定渠道,向公众展示城市发展战略、近期建设规划、重大项目方案,征求民意,凝聚民心,汲取民智。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设区市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中承担的重要职责和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落实层级监督,省重点监督指导设区市三年大变样工作,定期组织集中督促检查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各市重点任务和目标报省备案;市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情况,指导所属县(市)工作的开展。落实干部奖惩,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三年大变样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列入政绩考核。
200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