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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环保观光车票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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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福建省  
【发文字号】 闽价服〔2009〕11号
【发布日期】 2009-01-13
【实施日期】 2009-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环保观光车票价格的通知

南平市物价局:
  为了加强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的保护,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落实武夷山世界双遗产保护的承诺,武夷山风景名胜区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景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并于2008年1月28日试行了封闭管理,开行了环保观光车。封闭管理一年来,在景区环境资源的保护,方便游客出行,提高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水平,提升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档次和品牌知名度,实现景区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健康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施细则》(闽价[2006]432号)精神。经研究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武夷山风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环保观光车票价格: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环保观光车票价格:一日游为70元/人.票(一日内多次乘坐环保观光车有效);二日游为85元/人.票(二日内多次乘坐环保观光车有效);三日游为95元/人.票(三日内多次乘坐环保观光车有效)。
  二、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和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应加强对畅通工程的管理,认真做好景区封闭运行和环保观光车票价格出台前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选择适当时机提前向社会公示,确保社会的安定和稳定。景区有关管理单位应确保环保观光车的服务质量,按时运行,间隔时间及停靠站点要方便游客游览景点。
  三、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应在景区各入口处醒目位置公布环保观光车票价格和门票价格,由游客自由选择购买,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须向社会公示,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至2012年2月29日止。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失效日期:20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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