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保持全市投资有效增长
要抓住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重大机遇,抓紧启动一批新的建设项目,多渠道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投入。至2011年,争取组织实施300亿元以上的重点工程,重点加快交通运输、能源保障、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设施,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工业产业,加大民生工程、生态环境投入,有效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经济转型升级。一是组织投入50亿元,完成厦深铁路客运专线潮州段、汕揭高速公路潮州段、潮州港进港大道、潮州港亚太通用码头、韩江东西溪大桥、省道S334线饶平上善至新塘段路面大修等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争取潮惠高速公路潮州段、潮州港公用航道等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构建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二是组织投入46亿元,完成潮州三百门电厂一期工程3-4号机组、潮州500KV韩江输变电、三百门电厂500KV送电线路、220KV来安输变电等能源保障工程建设。三是组织投入15亿元,完成潮州大桥、贯通内环路、桥东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建设。四是组织投入40亿元,完成粤东水产品物流中心、中远汇通大埕湾石油产品物流配送基地、潮州市陶瓷矿物原料配送中心等现代服务业工程建设;五是组织投入77亿元,完成广东华业BOPS收缩膜、潮州兴业日用陶瓷节能辊道窑及成型自动化生产线、潮州绿环陶瓷工业废瓷资源综合利用、顺祥年产50万套高效电磁节能灯等重点工业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潮州市华丰石化基地。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紧抓早规划、论证、储备一批重点项目,积极主动做好与上级的衔接争取工作,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重大项目的报批工作,争取我市有更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纳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得到国家、省更多扶持。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加大协调服务,认真落实项目用地等建设条件,为重点项目顺利建设提供保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局、交通局、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海洋渔业局、港口局、市政园林局、潮州供电局等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全面提高产业素质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进建立支柱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集群技术服务平台、骨干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三位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认真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扶持发展一批创新型企业。积极实施各类科技计划和技术改造项目,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组织原有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积极推荐、争取一批重点项目纳入工信部“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重点项目”、省经贸委“千百亿”技术改造工程,突出抓好三环光通信连接器插心配套筒、松发硅锆硬质日用瓷等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在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400-500万元,扶持4-5家陶瓷企业进行生产工艺自动化的技术改造。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组织企业参加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招投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全市择优挑选50家高增长、有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由市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外经贸局、国资委等单位按职能组织实施)
三、构筑产业转移平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加快潮州港经济区、潮州经济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南山(潮州)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和整合步伐,设立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园,形成“一园三区”格局。争取至2012年完成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园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好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制订出台产业转移园区引进项目的产业目录和投资指南以及扶持措施,鼓励扶持企业有序转移进园,尽快形成产业集群。完善和培育陶瓷、婚纱晚礼服、食品、电子机电、不锈钢制品、塑料工艺鞋、印刷包装、水族器材等特色产业基地。落实省专项扶持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推进省市共建先进陶瓷制造业基地建设。[由市经贸局、财政局、外经贸局、市经济开发区、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潮州海关、饶平海关,以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潮货”市场占有率
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和完善市场营销网络,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各类经贸活动,从2009年开始,与省经贸委或相关行业协会每年联合在国内举办一次大型展销暨经贸洽谈活动,扩大“潮货”影响力。研究探索开拓国内市场的办法和途径,推广市场开拓的成功经验,促进企业完善营销网络。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国内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抢占国内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国内商品辐射能力强的地区设立联络处、窗口、供销点和直销店等,打通营销网络节点。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鼓励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商贸流通等传统服务业发展水平。组织实施全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大力发展茶叶、陶瓷等特色产品市场和旅游品市场。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拓宽农村商品流通渠道。(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外经贸局、农业局、国资委等单位组织实施)
五、加快出口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外贸稳定发展
鼓励、支持企业加大出口力度,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促进出口从数量增长为主向以质量取胜的转变。保持一般贸易出口优势,争取发展一批有“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升国际产业链分工中的地位和层次。建立对外贸易预警机制、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反技术壁垒工作机制,做好反倾销、反补贴等的起诉和应诉工作,健全外贸监控体系,提高处置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境外加工贸易。落实外贸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向省申请设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争取更多企业列为海关出口A或AA类企业,提高通关速度和效率。优化外汇服务,帮助出口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减轻企业负担。抓紧筹建对台小额贸易市场,加强对台贸易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资委、国税局、潮州海关、饶平海关、潮州检验检疫局、市外汇管理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六、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潮州市农民工就业培训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推动地方劳动力充分就业,引导企业充分使用当地劳动力,提高农民就业机会,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有效增长。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增长情况,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镇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制度,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等标准。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经营大户,提高农产品的保鲜、流通和深加工水平,促进农业规模经济的发展。(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实施)
七、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适当调整企业缴费标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扩大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完善抚恤补助经费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办法,逐年适当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加快制定、出台湘桥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加大区域旅游合作、大力发展周末休闲游、短线旅游,推动“广东人游广东,粤东人游粤东”等扩大内需策略,扶持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的建设,创造更好的旅游环境,合理调整旅游产业结构。(由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民政局、旅游局等单位按职能组织实施)
八、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和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加大租赁补贴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等形式,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重点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建设,至2012年,争取建设总面积约26.2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逐步解决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推进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引导开发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额度,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房管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九、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全市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争取2009年基本完成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加快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江海堤围达标加固、内涝整治、中小流域治理,以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至2011年,争取完成潮安内洋南总干、湘桥河内湖、枫溪沟尾溪三大排涝工程。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加快发展农村沼气,扶持规模化种养场建设沼气工程。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至2010年完成城区西片、桥东片排污管网工程及潮州市桥东、潮安县、饶平县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由市水利局、农业局、交通局、环保局、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分别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十、加快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镇卫生院改造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补偿水平,扩大受益面;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争取新建红山医院工程纳入中央精神卫生建设项目;加速市中心医院新址、市妇幼保健院新址的筹建工作,争取尽快动工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尽快建设市中医院新院。进一步改造惠及广大群众的医疗卫生条件。积极稳妥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基础工程建设,2009年完成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园建设。加快建设潮州市第二技工学校。加强投入,全面完成市文化艺术馆、市博物馆工程建设,加快市图书馆建设进程。加快古城文化旅游区等主要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纳入中央支持旅游基础设施的扶持计划,筹建海外潮人历史博物馆,加强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设施建设。(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文广新局、建设局、卫生局、外事侨务局、旅游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十一、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切实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完善税收服务体系,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设立市科技创新引导资金,引导企业增加投入,通过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改进生产工艺和原料配方,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设立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各项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引导鼓励企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对产品获得名牌、名标的企业给予奖励。(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科技局、市经济开发区、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等单位组织实施)
十二、营造公平公正的税费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特别要落实国家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及出口退税率调整等政策措施。完善政府信息交换平台,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加强经济户口的管理和税源监控,建立有效的小规模纳税人监管机制,规范税收征管。坚决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全面清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潮州海关、外经贸局、工商局等单位按职能组织实施)
十三、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支持
建立政府协调引导、有关部门积极扶持、金融机构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鼓励支持创办担保公司,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金融机构要借助国家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之机,积极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积极引导企业创新经营观念和管理模式,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提高企业授信等级,增强贷款融资能力。加大农信社改革支持力度,力争2009年第一季度湘桥农信社票据兑付成功;强化内部管理,实行县级统一法人模式,争取设立镇、村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联手申报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支持三环集团、雅士利集团、长城集团等规模龙头企业上市筹资或再融资,做强做大主导产业。(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市人行、银监分局、农信社潮州办事处等单位组织实施)
应对当前经济困难,关键在于抓好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紧紧抓住扩大内需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情况,研究具体措施,妥善解决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的用地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