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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陕西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14
【实施日期】 2009-0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证发[2008]164号要求,省本级2008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将于2009年2月16日至3月14日进行。请贵单位于  月   日携带《收费许可证》副本、收费自查报告、年度会计报表、收费票据前来办理审验,审验表格“2008年度收费自查情况登记表”、“陕西省收费许可证年审记录表”请在“陕西价格信息网”(网址:www.spic.gov.cn)上下载。逾期未审验,按有关规定处理。
  审验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98号铁通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
  办公联系电话:82333523(2009年2月16日开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二〇〇九年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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