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证发[2008]164号要求,省本级2008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将于2009年2月16日至3月14日进行。请贵单位于 月 日携带《收费许可证》副本、收费自查报告、年度会计报表、收费票据前来办理审验,审验表格“2008年度收费自查情况登记表”、“陕西省收费许可证年审记录表”请在“陕西价格信息网”(网址:www.spic.gov.cn)上下载。逾期未审验,按有关规定处理。
审验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98号铁通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
办公联系电话:82333523(2009年2月16日开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二〇〇九年元月十四日